
OpenAI瘋狂挖角蘋果400員工 蘋果控告前員工及OpenAI盜商業機密 馬斯克暗示奧特曼或遭刑事調查?
OpenAI疑藉瘋狂挖角蘋果400名員工以盜取商業機密,令兩公司陷入決裂!蘋果(AAPL)入稟美國法院,控告OpenAI及其員工竊取蘋果商業機密,以發展其硬件業務。被告包括兩名獲OpenAI聘用的蘋果前員工Tang Yew Tan及Chang Liu。Tang Yew Tan曾是蘋果iPhone產品設計副總裁,他被指面試時誘導求職的蘋果員工洩露更多蘋果新產品的機密。前蘋果工程師Chang Liu更涉嫌利用蘋果內聯網漏洞,多次偷取蘋果雲端機密檔案。
與此同時,與OpenAI行政總裁奧特曼有積怨的全球首富馬斯克在X平台發帖,諷刺有人挖角盜機密,並暗示奧特曼有機會因此惹刑事官非。
美國科技巨擘蘋果公司上周五(10日)入稟法院,控告人工智能(AI)龍頭企業OpenAI及其員工竊取商業機密,以發展其硬件業務。被告名單中包括兩名被挖角及轉投OpenAI工作的蘋果前員工,蘋果分別指控他們擅取內部機密文件,以及要求求職者面試時帶同蘋果研發的新型零件和原型實物作深入講解。擬今年內推出首款AI電子裝置的OpenAI否認蘋果的指控。但今次訴訟已令早已由合作變鬧翻的蘋果與OpenAI關係更為緊張。事實上,外界一直盛傳蘋果CEO庫克與OpenAI的CEO奧特曼(Sam Altman)早已不和,理由是蘋果在手機AI方面不再獨家與OpenAI合作,今年初更決定選用Google的Gemini以加強蘋果Siri的AI能力,令兩公司關係陷入冰點,路透社數月前即報道,OpenAI擬就蘋果涉嫌違反合作承諾採取法律行動。
今次訴訟的「被告」名單中,最關鍵的兩名獲OpenAI聘用的蘋果前高層及員工:Tang Yew Tan(譚耀唐)及Chang Liu(劉暢)。譚耀唐曾是蘋果iPhone及Apple Watch的產品設計副總裁,劉暢則是前蘋果工程師。據報道,蘋果其實一早已極度不滿OpenAI去年5月收購了蘋果前首席設計師艾夫(Jony Ive)的初創公司io Products,以此來推動研發可能損害iPhone市佔率的全新AI硬件裝置。蘋果在訴狀中指出,自OpenAI收購io Products以來,大批蘋果工程師與設計師轉投OpenAI,目前已有超過400名蘋果前員工在OpenAI任職,而今次被控的譚耀唐,正是io Products的聯合創辦人。

根據蘋果提交的入稟狀,OpenAI近年極速擴張的硬件業務,涉嫌建立在對蘋果商業機密的系統性侵佔之上!
1. 前蘋果高層的面試陷阱:誘騙「實物」過關
蘋果指控現任OpenAI硬件總監、曾在蘋果任職長達24年的譚耀唐(Tang Yew Tan),在面試來自蘋果的求職者時,利用其對蘋果內部運作的了解,要求求職者帶同研發中的新型零件和原型「實物」作深入講解。訴狀指,譚耀唐甚至親自教授這些員工如何規避蘋果的安全檢查以成功取走硬件,並在面試中使用蘋果內部暗語,誘導求職者洩露更多核心新產品的機密。
2. 工程師跨海竊密:離職後的雲端後門
另一名被告是現職OpenAI員工的蘋果前高級電子工程師劉暢(Chang Liu)。蘋果稱他曾負責公司部分「最敏感的產品開發」項目。然而,他離職時未歸還最少一台公司電子裝置,更利用蘋果內聯網系統的漏洞,在離職後持續存取雲端機密檔案。
蘋果訴狀中的指控摘要: 「劉暢曾使用另一名蘋果女員工的電腦存取商業機密。在該員工於4月離職轉投OpenAI前,劉暢甚至指導對方如何規避蘋果的安全監控以複製公司檔案,更向其發送信息炫耀自己能隨時存取蘋果的雲端數據庫。」
此外,訴狀更指控OpenAI曾誤導蘋果的合作夥伴,令其誤以為OpenAI已獲得蘋果授權,從而誘騙供應商向OpenAI展示了蘋果專屬的「機密金屬表面加工技術」。蘋果表示,今年2月曾敦促OpenAI作出應對但未獲理會,最終決定興訟,要求被告停止持有、使用或披露蘋果商業機密,禁止銷毀並交還手上的相關資料,以及賠償損失。
蘋果在訴狀中直言,上述事例只屬「冰山一角」,批評OpenAI的新興硬件業務「非法依賴盜用商業秘密」,如今其「根基極度不穩,核心亦已腐爛」。OpenAI則發表聲明全盤否認指控,強調正研究相關官司,並稱:「我們對其他公司的商業機密沒有興趣。」
這場科技史詩級訴訟,隨即引發了全球首富馬斯克與奧特曼在社交平台X(前稱Twitter)上的公開激戰。馬斯克與奧特曼的恩怨由來已久,雙方至今仍在為OpenAI的「非牟利初衷」及反競爭行為在法院糾纏不清。當蘋果起訴OpenAI的消息傳出後,馬斯克隨即轉發並冷嘲熱諷。
馬斯克表示:「Scam Altman(騙子奧特曼)又來了……他將詐騙提升到了全新的層次。」馬斯克隨後更配上一張奧特曼的照片,上面寫著「我這樣做是因為我熱愛它」,馬斯克諷刺道:「他所指的『這樣做』就是詐騙!」
奧特曼其後反擊,他批評馬斯克近期為推廣AI模型Grok 4.5而向市場集資的行為:「兄弟,真正向公開市場投資者推銷短期太空數據中心的人是你。」
馬斯克隨即作出「更兇猛」的回應:「我們明年就會開始發射,也許如果你的假釋官(Parole officer)批准,或者你可以來看看。」這句「假釋官」的玩笑,瞬間將輿論焦點引導至另一個維度:奧特曼是否真的會面臨刑事責任?
其後,奧特曼在回應其他帖文時試圖降溫:「我不害怕Apple(的訴訟),但我非常尊重他們,是頂級公司。」而X平台的產品主管Nikita Bier則語帶諷刺地回覆:「商業機密也非常出色,是最好的之一。」馬斯克亦在下方留下了笑到流淚的表情符號。
但馬斯克暗示的「假釋官」或刑事官非,究竟是純粹的網絡口水戰,還是有實質的法律依據?
從美國法律體系來看,商業機密侵權案件通常屬於民事訴訟(如蘋果今次入稟採用的《聯邦保護商業秘密法》DTSA)。在民事訴訟中,原告(蘋果)尋求的是禁制令及金錢賠償,被告(OpenAI及前員工)即使敗訴,亦只需賠償,並不會坐監。然而,這並不代表奧特曼與OpenAI能完全排除刑事調查的風險。關鍵在於以下兩大法律要素及歷史前例:
1. 《經濟間諜法案》(EEA)的刑事紅線
在美國,聯邦檢察官及司法部(DOJ)有權根據《經濟間諜法案》(Economic Espionage Act, EEA),對涉及惡意、有系統地跨州或跨境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提出刑事起訴。如果蘋果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提供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這場涉及400名員工的挖角潮中,存在「由公司高層授權、有組織性」的電腦欺詐或串謀竊密行為,司法部是有可能介入並發起刑事調查的。
2. 矽谷前車之鑑:Levandowski 案
科技界最著名的刑事先例,莫過於前Google自動駕駛工程師Anthony Levandowski。他將多達1.4萬個機密檔案帶到其創辦的初創公司,隨後該公司被Uber收購。此案最初同樣由Waymo(Google母公司旗下)提出民事訴訟,但在審訊過程中披露了驚人的犯罪細節,加州聯邦法官隨即將案件轉交美國檢察官辦公室進行刑事調查。最終,Levandowski被聯邦大陪審團以33項竊取商業機密罪名起訴,並被判處18個月監禁(後獲總統特赦)。
故專家認為,奧特曼本人會否遭到刑事控告,取決於其「主觀意圖(Mens Rea)」與「直接參與度」:
若僅屬員工個人行為: 即使譚耀唐與劉暢的竊密行為在民事層面被判屬實,若無證據證明OpenAI最高管理層對此直接知情或下達指令,刑事責任將止於涉案員工個人,OpenAI只需承擔民事賠償,奧特曼本人不會面臨刑責。
若存在「CEO冒險授意」的關鍵鐵證: 若在隨後的司法搜證(Discovery)階段,蘋果獲取了OpenAI內部的通訊紀錄(如Slack對話或電子郵件),證實奧特曼或核心高層曾明確指示譚耀唐等人「必須從蘋果帶出某項特定硬件技術」,這將構成「串謀竊取商業機密罪(Conspiracy)」,屆時奧特曼便極有可能步Levandowski的後塵,面臨聯邦刑事調查及監禁風險。
在AI硬件賽道競爭進入白熱化的2026年,這場官司不僅關係到兩家公司的聲譽,更可能大幅延緩OpenAI首款消費級AI電子裝置的研發進程。馬斯克的「假釋官」預言能否成真,全看蘋果手上是否握有能驚動美國司法部的「致命底牌」。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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