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空難】人保 國壽等向東航預付保險賠款1.16億元 人身保險已賠付1485萬元
東方航空MU5735航班墜機事故搜救行動的第6天, 救援當局確定機上123名乘客和9名機組人員已全部遇難。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隨即展開理賠程序,部分保險公司已陸續向遇難人員家屬支付賠償。截至3月29日,人身保險方面,已有11家公司向遇難者家屬支付14筆賠款,金額合計1485萬元人民幣(約1833萬港幣)。
中國銀保監會在事發次日印發《關於做好東航客機墜毀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工作的通知》,指導行業主動排查承保客戶信息。相關保險公司也做好賠付準備工作,在合同責任範圍內,應賠盡賠快賠。東航集團宣傳部部長劉曉東27日在發佈會上表示,公司已經正式啓動理賠工作,理賠工作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將充分尊重家屬合理訴求,與家屬具體溝通方案細節,制定理賠方案,確定統一的賠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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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人保財險先行向東方航空公司預付保險賠款5000萬元人民幣(約6170萬港幣)。截至3月29日,財產保險方面,承保飛機機身的人保財險、太保財險、平安財險、國壽財險合計向東方航空公司預付保險賠款1.16億元人民幣(約1.43億港幣)。人身保險方面,已有11家公司向遇難人員家屬支付14筆賠款,金額合計1485萬元人民幣。
一般情況下,內地空難家屬和受傷乘客可以得到兩部分賠償:承運人(航空公司)所承擔的賠償以及保險公司所承擔的賠償,即航空意外險。據中國民航總局2006年發佈的《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指出,航空公司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40萬元人民幣(約49萬港幣);隨身攜帶的物品賠償限額3000元人民幣(約3702港幣),托運行李的賠償為每公斤100元人民幣(約123港幣)。不過在實際賠償中,內地空難賠償標準通常會先參考經濟水平,依據消費指數的變化而定,因此實際賠償金額往往會高於法定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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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過往空難賠償案例,如2010年黑龍江伊春空難,航空公司將賠償限額從40萬元人民幣增加到59.23萬元人民幣(約73萬港幣),再加上遇難旅客家屬生活補貼和撫慰金等,總計每名遇難者家屬獲賠96.2萬元人民幣(約118.71萬港幣)。而在2014年馬航MH370空難,每名中國乘客獲賠約合150萬元人民幣(約185萬港幣)。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