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之爭】美最高法院裁定三星毋需向蘋果賠償近4億美元侵權賠償
在週二(6日),美國最高法院一直裁定三星毋需向蘋果賠償近4億美元的侵權賠償。審判案件的法官Sonia Sotomayor指出,三星只需要按照被侵權的組件部分賠償,而非整部手機。法官並把案件移交至較下級的法院。Sotomayor在法庭判決中表示,法例所用的字眼是解決整件案件的關鍵。 她指出,版權法中所用「製造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一字定義廣泛,而它定義上包括了已經向消費者售出的產品以及產品的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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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蘋果入稟控告三星侵犯其iPhone設計專利並要求賠償。翌年,法庭裁定三星需要向蘋果賠償超過10億美元的侵權賠償,但這筆賠償金則隨著時間過去一直遞減。蘋果要求三星賠償被侵權的手機帶來的所有收益,但三星卻稱他們只需要支付侵權組件帶來的收益,而非整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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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就判決發聲明指其對案件仍然保持樂觀,而「較下級法院將會再次傳達一個提醒『剽竊是不對』的 強烈的訊息。」蘋果在聲明中續指,最高法院只關心三星該賠多少錢,而「我們的案件毫無保留地一直都是關於三星抄襲我們的概念。我們將會繼續保護這些令iPhone成為世上最創新、最受歡迎的產品背後所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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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專利案暫時判出了結果,但要塵埃落定要需要一段的時間。版權法律師Rick McKenna指出,法庭目前還需要決定三星造成了什麽程度的侵權損害。Mckenna稱,較下級法院在之後需要認清哪一種的產品是被侵權,然後再計算出實際的損失。
另一律師Paul Berghoff亦稱,三星和蘋果之間不會有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法。「Steve Jobs看了看三星的手機就說這是完全抄襲......這些情感將會令尋求一個理性的解決方法變得相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