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澳門能否成為新國際金融中心?(上)|BF專欄
於香港時局紛亂之際,社會輿論吹起新風,指澳門或會成為新的國際金融中心。在2019年12月17日,《大公報》文章引用澳門中華總商會主席馬有禮的說法,指「澳門可以吸引內地有實力的企業來設立總部,通過澳門開拓國際市場。除了國家對澳門建設葡語系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的支持以外,澳門具有自由港、低稅制、無外匯管制、政局穩定、銀行體系健全、完善的金融監管法制等優勢,這些是澳門發展國際金融業的獨特競爭力。」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宋小兵更在評論文章〈澳門街會成為金融中心嗎?〉豪言,指「華爾街也是一條街,可以成為金融中心,澳門也應該可以。」宋小兵認為,澳門成為香港之外的新國際金融中心,能滿足中國國際戰略的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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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淡澳門前景的坊間輿論也有不少。認為澳門難成新國際金融中心之說,至少有三類:第一,香港年輕金融人渾水認為,資金與人才能夠自由流動,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必備條件,但澳門的入境管制卻較香港嚴厲與不可捉摸,香港美國商會主席葛理福(Robert Grieves)及會長早泰娜(Tara Joseph)在2019年12月初被拒入澳門便是值得參考的案例。第二,《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認為,澳門弱點有二:一,澳門明顯較香港更受「中國化」問題困擾;二,在澳門開業的中資銀行分行數量也只及香港總數約十分一,且大部分屬於企業銀行,甚至利用澳門離岸賬薄參與香港企業貸款。第三,澳門新任行政長官賀一誠認為,「澳門取代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的想法不實際」,原因之一,是現今世界各個主要國際金融中心都沿用《普通法》,但澳門法律體系卻採用《成文法》,無論在銀行開立企業銀行賬戶, 反洗錢執行等等, 澳門商業活動風險也因而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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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早已分析全球各個國際金融中心如何成形。擁有透明﹑可預測﹑能降低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的營商法制與管治環境,是所有國際金融中心成形的先決條件。近年澳門「新土地法」爭議多少反映,這都是澳門弱項。基本上,所有談論澳門國際金融中心發展前景的評論都不曾留意澳門「新土地法」爭議案例、從中探求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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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在FinMonster Blog 較早前發表)
(本文經由博客鄭文耀授權轉載,並同意BusinessFocus編輯文章與修訂標題。文章內容為博客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Text & photos:鄭文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