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財身外物】饅頭配水當一餐辛苦存錢,台灣88歲老翁賣屋捐178萬給老人院!
很多人勞碌一生賺錢,就是為了安享晚年,台灣88歲伯伯劉明芝竟選擇把賣屋的積蓄全數捐給自己入住的老人院,讓「老友記」得到更好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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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媒報道,現年88歲的劉明芝並無妻兒,18歲就從軍投身保家衛國的行列,退役後靠著每月微薄的就養金並從事清潔工作維生,為了儲錢買屋,不但一條破了的褲子也穿了20多年,更經常1個饅頭配1杯白開水就當一餐,終於在37年前存得80萬元台幣(約20萬港元)買下一間屋。
Photo from Facebook專頁「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劉明芝去年入住台灣安老機構,因為終身未娶,沒有子女,他在這間老人院感受到「家」的溫暖。為了讓跟他一起住的「老友記」得到更好的照顧,去年他毅然決定賣屋,將賺到的700多萬元台幣(約178萬港元)全數捐給老人院。老人院就此頒發象徵「最高榮譽」的「一等獎章」予他,以表揚其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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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人院員工曾勸他留一點錢給自己傍身,他卻表示:「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他很感謝國家對他的照顧,這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回饋。
資料來源:綜合報道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