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擬色情無罪? 用AI寫咸故賺錢 內地男被判坐10個月監
中國湖北出現首宗利用AI撰寫色情小說牟利的刑事案件,一名柯姓男子以AI批量生成淫穢小說並在境外網站販售約760篇,非法獲利達2.28萬元人民幣。最終他被法院以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法院明確指出:「AI只是工具,製作和傳播淫穢內容本質並無區別,必須負相同法律責任。」此案清晰界定,無論內容是AI還是人類生成,只要涉及違法傳播,都將觸犯《刑法》第363條規定,最高可判10年以上徒刑。
中國近年陸續推出AI監管規範,如《深度合成管理規定》(2023年施行)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8月起),明確禁止濫用AI生產違法內容。該案進一步提示法律界,未來必須進一步完善對AI應用的監管細則。
AI生成內容(AIGC)市場快速擴張,預測至2027年中國規模將達130億美元,五年年複合增長率高達86.2%。眾多企業如百度、阿里紛紛推出語言模型,大幅提高內容產量與效率。
但該案為市場潑冷水,各大網文平台開始嚴查AI生成內容,晉江文學城、番茄小說等平台直接拒絕簽約純AI作品甚至封禁帳號,部分僅使用AI潤飾作品的作者亦受波及。從商業角度看,AI創作泛濫或導致產業信任危機,迫使平台加速建立AI標識和審核機制。
該案件同時激起社會對AI技術應用邊界的道德爭議。一方面,大眾質疑:「虛擬色情作品無真實受害者,是否真的有害?」法院和社會主流卻明確表示:淫穢內容損害公共秩序及價值觀,不論生成方式均應禁止。
另一方面,AI生成的不良資訊如虛假新聞、謠言等也正引發社會擔憂,如此前亦有內地男子利用AI捏造明星豪賭謠言被拘留。社會普遍擔心,無法辨識真偽的AI內容將加劇網絡輿論混亂,侵蝕公眾信任。
同時,人機共創成為社會接受AI創作的折中方案。如2024年日本芥川獎得主即承認獲獎小說部分由AI輔助完成,國內亦出現作家透過AI共同創作小說並獲獎,惟均清晰標明AI貢獻,試圖在倫理框架內探索科技潛能。
此案突顯AI技術應用的紅線,法律明確表明AI並非避責利器。商業界須在效率與合規間謹慎求生,社會亦亟需明確AI內容的接受界線。唯有遵守法律及道德底線,AI才能真正成為人類的良善助力。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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