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新型社交暗藏騙局 花過百元「互換特產」 僅收到3.99元包郵辣條 7網民不甘遭白拿憤然報警
疫情爆發後,網上購物或交易變得更加普及化,而近期內地社交平台上更流行起「互換特產」的新型社交,各地陌生網民在社交平台上口頭約定後互寄家鄉特產,足不出戶品嚐各地美食。「互換特產」雖然催生出獨特的土產代購鏈,但同時亦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不按約定寄出同等價值特產,反而以一包3.99元(人民幣,下同)包郵的辣條敷衍,導致寄出總價值超過3,000元特產的7名網民受騙,受害人不甘被白拿只能報警處理。
據內地《極目新聞》報道,近日一名自稱來自陝西涇陽縣的趙姓網民疑似以相同方法,前後詐騙7名來自全國各地的網民,讓他們單方面寄出價值總計超過3,000元的家鄉土特產,而自己最多僅以3.99元包郵的辣條回贈,甚至直接失聯,讓網民找不着人憤然報警處理。據稱,趙姓網民的行為已達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罪成後將以相關法案處以刑法或罰款。
Photo from 極目新聞
報道稱,其中一名受害者是來自四川成都的張姓網民,他2次為趙姓網民寄出各價值300、400元的生鮮與特產等,沒想到最後卻發現自己被對方拉黑封鎖。另一名受害者則來自青島,同樣向趙姓網民寄出幾百元的特產,卻只收到3.99元包郵的辣條。目前,兩名受害者均已在各地所在地區報警,兩地警方正協助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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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内地法律專家表示,在約定好互換物品價格的情況下,其中一方給予實際價值嚴重低於約定價值物品的行為,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應予於賠償。若某一方對多人實施同樣的行為,且達到「金額較大」的程度,則可能涉嫌詐騙罪,金額達到一定標準或是發生食品安全問題,還可能涉嫌其他的刑事犯罪。
專家呼籲民眾,若不幸遭遇此事,受害者可嘗試與對方溝通並要求對方依照約定賠償損失,如溝通無果則可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相關監管部門投訴,嚴重或可考慮報警,及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對方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不過,也有人在「互換特產」過程中獲得不錯的體驗。其中,來自新疆烏魯木齊的王姓網民得以品嘗從未見過的各地美食,還獲得了來自山東的貼心網民寄給她的管理學書籍,進而成為真心好友。另一名來自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的周姓網民,則在1個月内與來自北京、福建、上海等地的網民互換了10次特產,如今家中已堆滿各地特產,吃都吃不完,更準備將這一活動開展為代購小生意,賺取額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