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基金界傳300人被拉 涉操縱股市波幅後 私炒場外期權獲利 「老鼠倉」重現 如在香港可判監10年
基金經理是操控大額錢財的人,除了高度的投資知識之外,還需要不被動搖的職業道德,不過,昨日內地就傳出一則消息,指有300名經理涉嫌炒場外期權自肥獲利,遭警方帶走調查。雖然至今已有多間證券商陸續否認,但也有業界人士透露,確實存在基金經理通過第三方平台違規炒期權的行為,事件引發民眾擔憂「老鼠倉」歷史重演。內地專家指,如果案情屬實,涉事基金經理必被罰款,情節嚴重者更需負上刑事責任。如果在香港,相關行為或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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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最先從微博傳出,有網民聲稱「臨安府某中介幫很多jjjl(基金經理)做場外期權被查,涉及300多個基金經理,鎖定30多個,今天ga(公安)直接去了酒莊拿人。」有業界人士表示,如果事件屬實,將會是基金界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內媒《新行情Pro》向多間基金公司求證,卻被多名內部人士否認。翻查資料,於8月6日,一共有15間基金公司更換基金經理,包括易方達基金、華泰柏瑞基金、平安基金等,不過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更換基金經理與傳聞有所關聯。
內媒《券商中國》引述衍生品行業的專家表示,行業內確實有個別基金經理通過第3方平台參與個股期權,此屬違規行為,不過質疑傳聞中「幾百名基金經理」說法誇張。他解釋,期權這個產品比較複雜,普通股票基金經理的理解較淺,相信受眾沒有那麼廣。據了解,根據現時中國的監管制度,只有機構或企業投資者可以參與場外期權交易,個人投資者並不能參與其中,不過,以個人身份通過「通道機構」參與的情況長期存在,因此形成了灰色地帶。
儘管個人投資者或可通過灰色地帶參與,但基金經理炒場外期權是明顯涉及違規行為。基金經理屬於可以撬動大筆資金的投資者,私炒場外期權或涉及內幕交易或造市等行為。據內媒《財聯社》引述專業人士透露,場外衍生品與A股股票掛鈎,如果基金經理參與其中,意味著他們可以先在券商下單認購期權(call),之後通過資金建倉來炒高股票價格,當股票上漲之後,場外期權價格也會暴升,然後就可以賣出獲利。如果股價升幅為50%,場外期權的升幅可能高達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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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衍生品在內地一向比較受歡迎。根據中證協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場外衍生品市場存量初始名義本金規模約2.02萬億人民幣,按年增長76.56%,當中場外期權名義本金規模約9900億元人民幣,按年增長39.41%。值得留意的是,在場外期權交易當中,56.3%為股指類期權,只有10.2%屬於個股期權。對於「私炒期權」行為而言,股指類期權較難操控,個股類造成相對比較容易,但個股類的佔比較細,因此可能真的如行內人士所言,即使存在這種行為,相信也只是少數。
其實「私炒」行為早已存在,當時被稱為「老鼠倉」,即基金經理用個人資金買入股票之後,再用基金內的客戶資金買入,以拉高股票價格,之後再出售個人持有的股票,並從中獲利。相關行為明顯涉及造市或內幕交易,因此一早已經被禁,不過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場外期權交易成為了升級版的「老鼠倉」,在監管方面也比較難執行,因此最終傳出了這則傳聞。內媒又指,本次傳聞震憾了整個金融圈,多間公募基金發言人在受訪時直接否認公司與傳聞有關。
內地財經領域專家郭一嗚在微博上指出,如果事情屬實,涉事基金經理肯定會被處罰,罰款是一定的,如情節嚴重還可能會被判禁止進入金融圈,甚至需負上刑事責任,而對於基金公司,過往是不會被處罰,但現在監管變得嚴重,因此也有可能被罰。如果事情發生在香港,相關行為或涉違反證監會的《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的「內幕交易」或「不同形式的操縱市場行為」,據了解,進行內幕交易的人士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港元,如為持牌人士或會被吊銷牌照。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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