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史上最貴離婚官司 遊戲巨頭權赫彬敗訴 前妻獲148億財產 兩個月內第2宗天價離婚 前總統女兒亦獲55億
韓國商界在不足兩個月內,先後爆出兩宗震動全球、涉款共約200億港元的超級富豪天價離婚案!繼韓國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前總統盧泰愚之女盧素英的世紀離婚案在今年7月宣判後,韓國知名遊戲巨頭「世曼凱」(Smilegate)創辦人權赫彬近日在離婚案中亦受「重創」。首爾家事法庭針對權赫彬的離婚訴訟作出歷史性判決,下令他須向已離婚前妻Lee Hwa-jin(下稱李女士)支付高達25500億韓元(約148億港元)的龐大資產,包括Smilegate的公司股票及現金,創下韓國司法史上最高金額的離婚財產分割紀錄。由於事件中男方並無外遇,女方堅持離婚卻可分享天價身家,引來網民議論紛紛。連串類似事件亦帶出韓國法律不承認婚前協議,富豪若在韓國當地註冊結婚,在離婚分產訴訟中常落盡下風。
這場歷時約四年的法律攻防戰,核心並非外界慣常揣測的婚外情醜聞,而是源於兩人長期積壓的家庭矛盾以及自2020年起的分居狀態。現年52歲的權赫彬於2001年結婚,翌年創立「世曼凱」(Smilegate),並憑藉《穿越火線》與《失落的方舟》等全球熱賣的暢銷遊戲,將公司打造成韓國首屈一指的遊戲開發巨頭。在訴訟過程中,李女士主張自己在公司創業初期曾持有30%股份,並擔任過董事及高層職務,對企業的成長有實質貢獻,再加上二十多年來兼顧家庭的勞動,理應享有平分婚姻共同財產的權利。
雖然權赫彬一方辯稱前妻未曾實際出資且貢獻有限,但首爾家事法庭最終採信了李女士的早期經歷與長期付出的事實,裁定她可獲得35%的婚姻共同財產,總額達25500億韓元(約148億港元),當中主要為未上市的Smilegate公司股份,以及巨額現金。這意味著李女士在離婚後,依然手握「世曼凱」的大量股權,具備左右這家遊戲帝國未來發展的關鍵影響力。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是短短兩個月內韓國第二宗金額突破歷史紀錄的天價離婚案。今年7月,SK集團會長崔泰源才因與前總統之女盧素英的離婚訴訟,被法院重審判決須支付高達9440億韓元(約合54.8億港元)的財產。然而,權赫彬案的判決金額直接將紀錄推高了近1.7倍。這一連串的財閥離婚巨浪,令不少網民不禁產生疑問:為何這些富可敵國的商業巨擘,在步入婚姻時沒有像西方富豪那樣簽訂嚴密的「婚前協議」,以防範日後的資產外流及分身家風險?

要解開這個謎團,必須從韓國的文化傳統與法律體制尋找答案。在韓國社會的傳統觀念中,談論婚前財產分配往往被視為對感情的不信任、過於算計或對伴侶的不尊重,容易導致婚事告吹,因此並不流行在婚前明確劃分家產。然而,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法律層面的先天限制。根據韓國現行法律與大法院(最高法院)的司法判例,「離婚財產分割請求權」被定義為夫妻雙方在正式辦理離婚、婚姻關係消滅後才「依法產生」的權利。既然這項權利在婚前尚未發生,法律一般便不允許任何人在婚前先行拋棄。換言之,即便富豪們在結婚登記前讓伴侶簽下「日後離婚淨身出戶」的婚前協議書,在韓國法院眼中,該條文也往往會因違反韓國法律精神而被判定無效。
相較之下,其他普通法或大陸法系地區對婚前協議的態度則更具彈性。例如在香港,婚前協議雖無專門成文法規範,但終審法院會遵循公平原則,只要協議是在雙方自願、充分披露且知情的情況下簽署,且執行後不至於顯失公平,法院便會賦予其高度的參考價值。不過,香港法官同樣擁有極大的法定酌情權,若發現協議會對為家庭長期犧牲的一方造成嚴重不公,亦會適度予以推翻。
正因如此,許多國際富豪若想尋求更具法律保障的資產防護網,往往會選擇前往對婚前協議採務實態度的美國註冊結婚,其中拉斯維加斯(內華達州)流行的註冊結婚「一條龍」服務格外受歡迎。這是因為在美國,婚前協議在富豪、企業家、名人的圈子極為流行,其法律效力獲得承認。不過專家提醒,在嚴格的法律框架下,即便是獲得律師見證的美國婚前協議,若一對新人在簽署協議時,有人故意隱匿資產、欺詐脅迫或內容極度失衡等瑕疵,日後依然會面臨被法院推翻的命運。
韓國財閥接連在離婚官司中交出巨額身家,不僅反映出豪門婚姻在龐大資產與漫長歲月衝擊下的脆弱,也徹底暴露出傳統法律在應對現代財產分配時的侷限。隨著韓國司法體系對家庭成員實質貢獻的認可度不斷提高,富豪們過去企圖透過紙面協議規避風險的做法已難奏效,這場百億天價離婚潮背後所留下的財務與法律啟示,恐怕勢必深刻影響著當地企業巨頭及富豪對婚姻的態度。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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