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離岸信託稅網收緊 財產升值後放入信託或先繳20%稅 內地富豪及香港有何影響?
中國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於7月24日公布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規則,意味只要實際控制人仍屬內地稅務居民,即使財產已放在海外,資產升值及投資收入仍可能要在內地報稅。新規亦涵蓋具有信託功能的海外安排,以及由信託控制的公司、合夥企業或基金會。市場最關心的,是「財產轉讓所得」按20%徵稅。不過,稅款並非按整筆財產計算,而是按升值部分計算。
不少內地富豪會把公司股份、股票、物業等財產放入海外信託,交由受託人管理,再按安排傳給子女。簡單而言,信託就像替家族財產找一名「管家」。過往相關架構層次繁多,資產可能由海外公司持有,海外公司再由信託控制,外界不容易看清真正主人。
假設一名企業家以1,000萬元買入股份,股份升至1億元後放入信託,應課稅金額原則上是9,000萬元,稅款約1,800萬元。即使股份沒有真正賣出,企業家亦沒有收到現金,仍可能先面對稅款,帶來資金壓力。
信託成立後賺到的股息、利息或買賣收益,即使仍留在海外、未派給本人或家人,也要按年申報。信託替家人交學費、支付生活費,或讓家人免費使用旗下物業,亦可能被視為已分派利益。
舊信託同樣不能置身事外。部分2023年至2025年間未繳稅款,以及2026年前累積的收益,要在公告實施後90日內補報。
由限制換匯到整頓跨境券商
新規並非單獨出現,而是內地多年收緊非合規跨境資金流動的延續。
內地居民每年雖有等值5萬美元購匯額度,但主要用於旅遊、留學及醫療等日常需要,並非讓居民直接把資金匯到海外買樓或買股票。境外證券投資須經合資格渠道處理。
跨境券商亦是監管重點。中國證監會早於2022年要求富途及老虎停止招攬內地新客及開立新戶口。存量客戶可繼續交易,但平台不得接收違反外匯規定的新資金。
到2026年5月,證監會再向老虎、富途及長橋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指相關機構未獲批准,卻在境內推廣及處理交易指令,擬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罰。
換句話說,內地並非完全禁止居民投資海外,而是要求資金經正式、可監管的渠道流出,不能利用個人換匯額度、親友戶口或無牌平台繞過規定。
海外戶口愈來愈難隱藏
海外資產不再像過往般容易隱藏,另一原因是中國已參與共同匯報標準CRS。
海外金融機構可把稅務居民的戶口結餘、股息、利息及出售金融資產收入交予當地稅局,再與中國稅務機關交換。中國目前有123個交換夥伴,包括香港、新加坡、瑞士、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
簡單來說,即使股票及銀行戶口放在海外,只要戶口主人仍是內地稅務居民,相關資料仍可能回到內地稅局手上。稅局再把海外戶口資料與個人報稅紀錄比較,便可找出未有申報的收入。
內地富豪及香港有何影響?
對內地富豪而言,日後成立信託前,要先計算資產升值及交稅需要;已有信託亦要補齊帳目、估值及歷年收入紀錄。
取得外國護照或海外居留權,也不代表自動離開內地稅網。稅局仍會考慮家庭、主要財產及經濟利益是否留在內地。
香港私人銀行、信託公司及家族辦公室短期或面對客戶延後安排,但合規、資產估值及稅務申報需求反而會上升。
對港股而言,內地股東把股份放入信託,或減持後再投資海外,成本及程序均會增加。部分新增資金流入香港的速度或會放慢,但港股通、QDII及合規境外投資渠道並沒有關閉。
內地政策並非全面禁止資金出海,而是要求跨境財富走正式渠道,交代資金來源、真正控制人及投資收益。最簡單的理解是:財產可以放在海外,但只要主人仍是內地稅務居民,應繳的稅便不能留在海外。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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