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協涉放生公屋富戶7年 終全面執行富戶政策 向2.5萬公屋戶發新租約 2年內賣樓就冇事?
房協2018年9月推出的公屋富戶政策有嚴重漏洞,導致過去7年2.5萬個公屋家庭,即使有人身家千萬,理論上也可「住公屋、嘆平租」,濫用公帑資助。房協終決定堵塞漏洞,本月起全面實施富戶政策,並將於下周一(15日)起分批向2.5萬公屋戶發出新租約,以取代沒有「富戶政策」的舊租約。若公屋租客如常交租,即被視作接受新租約,從此租戶需要每兩年申報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業,並授權房協調查住戶入息、資產及有否持物業。若被揭發收入或資產超標又或是持有香港物業,即須遷離房協公屋。
不過BusinessFocus記者發現新租約仍有漏洞,因房協據悉已決定新租約條款「不設追溯期」,也沒要求租戶即時申報資產及物業,故2.5萬個「由舊租約轉新租約」公屋家庭最早也要到2028年4月才需要首次申報資產。換言之,現時資產嚴重超標甚至擁有私人物業的房協公屋富戶,只要在2028年之前賣樓及把超標的資產及現金轉移給第三者,令到總資產減至合格水平,便可以「當作沒有事發生過」,變相合法地永續公屋福利。
房協現時有大約20個出租屋邨,租戶申請時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制,但入住後卻毋須申報,成為監管大漏洞。申訴專員公署早於2015年發表的報告已批評房協沒制訂富戶政策,有違出租單位照顧低收入家庭原意,房協遂於2018年推出富戶政策,在更新租約(例如搬遷、繼承)時為租約加入新的「富戶政策條款」授權房協調查住戶入息、資產及有否持物業。但這樣做進展十分緩慢,過去7年累計只有5,100戶受富戶條款監管,僅佔全部3萬個租戶的六分一。
糾纏了7年,房協諮詢法律意見後,才終於決定本月15日起發信,在未來一年多之內分批與餘下2.5萬個租戶換成新租約,目標是在2026年底前,令所有房協公屋戶的租約都包含富戶政策條款。今次全面實施「富戶政策」有兩大目標,一是統一租戶管理,二是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指出,這些公屋住戶會將陸續收到「大信封」,內含終止舊租約以及一份新租約的通知信、載有「富戶政策」條款的新租約及拒絕新租約的回條。
房協採用了「換新租約、毋須簽署、如常交租」的程序,若租戶如常交租,即會被視為接受新租約;如不接受新租約,則需交回回條,並於現有租約期屆滿日或之前遷離。決定遷走的公屋戶可申請暫准居住最多4個月,以便安排搬遷。如租戶無交回條又無繼續交租,房協會派人聯絡及了解。房協已就新安排舉行220場諮詢會,房協指居民主要關注如何計算資產、家庭成員可否擁有住宅物業等。
據富戶政策,租戶若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家庭總入息超過申請房協出租屋邨入息限額的5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申請房協出租屋邨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出及把公屋單位交回房協。不過由於房協有逾8成(2.5萬家庭)租尸仍使用無富戶條款的舊租約,故富戶政策效果差強人意,由2018年實施富戶政策至今年7月底,僅成功收回約170個單位,當中包括富戶及濫用公屋個案。
當中31宗,屬於富戶政策申報周期內租戶主動交還的公屋單位。為鼓勵富戶遷出向上流動,房協計劃准許他們保留「綠表資格」以便在4年內購置資助房屋,與公屋富戶看齊。不過,現時另一提供公屋的機構房委會,早已通過收緊富戶政策,調升富戶要繳付的額外租金,富戶需按入息,分別繳交2.5倍、3.5倍及4.5倍租金。相比之下,房協現時只向9個富戶徵收1.5倍或2倍租金,富戶政策力度被質疑嚴重不足。房協回應時表示正參考房委會的做法,檢討現行措施。
若想知道房協公屋富戶計劃詳情,可參考以下超連結:
https://www.hkhs.com/tc/notices/well_off_tenants_policy
https://www.hkhs.com/home/upload/pdf/WTP_20250617_Chi_20250619143839.pdf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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