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賭神式賭日本馬贏過億港元 合法贏錢 惟日本兩拍檔被控逃稅
香港出現新賭神,智商高過周潤發飾演的《賭神》高進?有報道指,日本稅務當局早前調查揭發,有香港人發明了「近乎必贏」的日本賽馬博彩程式,並透過與兩名日本人合作,再招募親友形成賭馬集團,結果在兩年內贏得高達數十億日圓(至少近2億港元)的彩金。其中作為「主謀」的港人,獨享過億港元獎金。雖然港人的兩名日本同黨因逃稅逾1,400萬港元遭到起訴,但香港主謀卻成功走法律罅,日本當局對他無計可施,無從追究。
理由是根據香港與日本的稅務合作協議,若然賭馬集團的香港主謀在日本「有事業據點」,即使他並非居於日本,也要向日本課稅;但若沒有此據點,則不屬於課稅對象。由於涉案港人並未在日本從事任何事業活動,故即使透過賽馬博彩獲得巨額利益,也不符合在日本課稅的條件。
有日本傳媒則聲稱,東京國稅局已將該男子的資訊交予相關的(香港)稅務機關共享,希望令該男子無論如何要就日本賽馬博彩的巨額盈利交稅。但有意見指出,在香港博彩或買股票的得益,一般是不用交稅,故香港稅局能否追究這位「香港新賭神」亦成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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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並引出香港網民另一場爭論,便是為甚麼「香港新賭神」兩名日本拍檔,賭馬贏了錢竟然要交稅及被指逃稅?因為以香港人的概念,馬會分發彩池前一般已扣稅,沒理由再向「賭仔」收稅。但原來這當中涉及日本嚴苛兼古怪的法例,便是若然日本人賭馬獲得超過50萬日圓(約2.75萬港元)的巨獎,便要報稅及交稅,而且稅率有機會超過4成,相當驚人。其實日本馬迷早已指出此法例極不公平,因為「只計贏、不計輸」,故假如馬迷一年中了一次馬票大獎,即使他辯稱全年合計賭馬是輸錢居多,也要支付巨額稅金。這嚴苛的稅務法例,正是本案中兩名日本人被控逃稅的原因。
回到今次風波,報道指東京國稅局早於去年3月已著手調查案件,近日正式起訴沼津青藍足球會前會長谷強(57歲)及一名食肆經營者德中棟梁(71歲),指兩人多年來分別隱瞞及未有申報大量下注賽馬所得的彩金,涉嫌逃稅合共達 2.62億日圓(約1,440萬港元)。日本傳媒指,整個運作由一名香港男子作主謀,包括開發「贏多輸少」的賽馬博彩系統,兩名被捕日本人是協助的角色。
該名香港男子(香港新賭神?)與谷強、德中相識超過十年,據悉港人根據以往的日本賽馬結果,設計出一套精密的投注運算系統,成功找出最大機會獲勝的投注方法。該港人並負責指導兩名日本人如何在日本賽馬(甚至賽艇)賽事中高頻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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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這三人幫主要利用日本中央賽馬協會的網上平台下注,並透過兩日本人招募約60名親友,以他們的名義註冊帳號進行操作,但這些親友每人據報只可獲得數千港元的微薄酬勞,而絕大部分賭馬得益,都落入「香港賭神」及兩名日本同黨的口袋之中。據悉,有時一場賽馬下注的項目可高達 100 組注碼,而每月投注金額可超過 20 億日圓(約1.1 億港元),扣除本金後,幾乎每月均錄得可觀收益。
據報道,兩名被日本當局控以逃稅的日本人即谷強及德中棟梁,違反了日本馬會「禁止代他人下注」的規定,加上逃稅,故其贏得的彩金被視為非法所得。據當局的計算,兩名日本人在兩年之內透過網上平台大量下注賭馬和賽艇,累積非法所得彩金高達6.1 億日圓(約3,350萬港元),當中涉及逃稅2.62億日圓(約1,440萬港元)。另有報道指,兩被控的日本人只獲得了不足2成的利潤土,香港主謀獨享逾8成利益,以此推算,香港主謀(新賭神)收益或超過1.3億港元。
兩名被控的日本人接受日本媒體FNN訪問時則表示,已完成修正申報與補稅,並回應:「我們將誠摯接受國稅局的指正,未來將依規定進行正當的申報與納稅。對於此次事件,深表歉意。」不過報道指出,案中的香港主謀,至今未有被控告。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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