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陽光房地產基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8個月之全期業績
構建韌性
香港 - Media OutReach Newswire - 2025年3月11日 - 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宣佈陽光房地產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8個月(「報告期間」)之全期業績,此全期業績乃因應財政年度結算日由6月30日更改為12月31日而編製。
報告期間,陽光房地產基金的總收益及物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港幣1,236.3百萬元及港幣957.7百萬元,而可分派收入為港幣499.7百萬元。按日曆年為基準之關鍵績效指標概列如下:
以港幣百萬元列示 (未經審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止12個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止12個月 收益 817.1 814.0 物業收入淨額 634.5 639.6 可分派收入 337.3 344.4 董事會已通過派發末期分派每基金單位9.3港仙。連同第一次及第二次中期分派分別為每基金單位9.0港仙及9.1港仙,報告期間的每基金單位分派合共為27.4港仙,派發比率為94.0% (2022/23年 財政年度:97.9%)。按2024年12月31日收市價每基金單位港幣1.86元計算,報告期間的年度化分派收益率為9.8%。 陽光房地產基金物業組合於2024年12月31日的估值為港幣17,933.6百萬元,其資產淨值則為港幣13,010.1百萬元,或每基金單位港幣7.53元。 營運摘要 於2024年12月31日,陽光房地產基金整體物業組合的租用率為91.3%,而寫字樓及零售物業組合的相應數字分別為92.0%和90.1%。整體物業組合的平均現行租金為每平方呎港幣43.7元,較2023年6月30日下降3.7%。報告期間,整體物業組合的平均續租租金負增長為2.6%。 就主要物業的營運表現而言,大新金融中心於2024年12月31日的租用率改善至92.2%,然而,該物業錄得續租租金負增長8.2%,當中包括一位主要租戶的租金檢討。上水中心購物商場於報告期間取得續租租金正增長4.2%,而其租用率為91.4%,低於2023年6月30日所錄得的97.6%,主要由於佔其可出租面積7.5%的幼稚園租戶騰空的位置所致。與此同時,新都城一期物業的租用率略為下降至91.7%,而續租租金為負增長0.9%。 管理人之主席歐肇基先生表示:「鑒於逆境仍然持續,管理人將透過採納自律及創新的資產管理策略,加倍努力以增強陽光房地產基金之韌性,並重申對可持續發展的堅定承諾。」 備註:隨附陽光房地產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8個月之全期業績財務摘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8個月之全期業績財務摘要: (以港幣百萬元列示,除另有列明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