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穿萬五點】中港民事錢債案月底將司法互通 港人內地輸官司 本港資產或遭凍結 香港再非避風港 港股急跌因富豪賣股走資?
港股港股1月至今僅15個交易日已跌了13天,恒指累瀉逾2000點,跌勢之急令不少股評人「眼鏡盡碎」,背後原因成謎。但據報道,《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將於本月29日即一星期之後實施,屆時中、港法院地部分民商事案件的判決將可「相互強制執行」。有親中媒體形容,這意味日後港人在內地若輸了錢債官司,內地法院除可凍結敗訴港人的內地資產,更可透過香港法院跨境直接強制凍結其香港資產。有網民質疑這等如宣布香港不再是「金融避風港」,擔心部分香港富豪因此會賣樓賣股走資避險,恐成為港股港樓再跌的元凶之一。
港股跌不停是否與「司法互認」消息有關暫仍難確定,但港股今日跌勢甚凶。恒指下午一度暴瀉514.53點,低見14794.16點,不單萬五點大關失守,也創出2022年10月即中國放棄動態清零政策以來的指數新低。恒指收市報14961.18點,跌幅雖略收窄,仍跌347.51點。恒指成份股中美團(3690)最多曾瀉6.3%,低見64.3元,再創2019年以來股價新低。
據《大公報》1月18日A4版的報道,《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將在本月29日起生效,屆時將容許內地與香港民商事案件判決互認(簡稱兩地司法互通)。特區政府將就此展開宣傳計劃,並計劃於《條例》生效即1月29日當日,在香港會展舉辦研討會。
《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實施,主要是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區政府於2019年1月18日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上述《安排》涵蓋內地及香港民商事判決,包括某幾類有關知識產權的糾紛的判決,以及金錢及非金錢濟助。
據報道,上述《安排》的作用,旨在減少當事人在香港及內地兩地法院就同一爭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為當事人的利益提供更佳保障。這同時令香港成為首個司法管轄區與內地就相互認可,及強制執行判決簽訂適用範圍的安排,印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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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公文匯網》微博賬號1月18日刊出的相關帖文,卻令不少散戶感到疑懼。該帖文指,1月29日起香港與內地相互認可並強制執行部分司法判決,「意義深遠而重大」。帖文舉例說,若某人(港人)在內地被起訴後輸了官司,內地法院以往只能凍結敗訴者的內地資產。但「相互認可」安排落實後,香港法院可以根據內地法院的判決結果,不用重新審理,直接強制凍結敗訴者的香港資產。
該帖作者續稱,「那些腐敗分子,以往喜歡把贓款放在香港的,(將來便)行不通了」。此外,若某人在內地涉及錢債糾紛,以往即使內地法院判某人敗訴要還錢,但只要某人把錢事先轉移到香港,債權人即無計可施,只能拿著內地的判決書,跑到香港法院興訟,要求執行內地判決。但待1月29日新規例生效之後,香港法院不用重新審理案件,只需經過幾重核驗程序,即可以協助債權人在香港把錢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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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中港民事司法相互強制執行規定,近日在本地討論區上成為熱話。部分網民都認為,香港這國際金融中心僅餘的少數優點,便是「金融避風港」,但中港相互強制執行規定落實後,避風港恐會消失,等如「自毁長城」。
有股民更認為上述新規定快將落實,等如是迫部分在香港有樓有股的超級富豪,要加快拋售手上物業及股票,以盡快把資金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安全地方如新加坡,避免日後因內地訴訟而被凍結在港資產。若富豪「賣樓走資」情況持續,香港樓市及股市恐更難有望出現大反彈。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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