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成創作者最賺錢平台 打敗IG及TikTok 6%月入逾7萬
如今短視頻當道,臉書(Facebook)及Instagram亦相繼推出Reels短片,供創作者以較低的成本製作内容,不過最新數據報告顯示,能讓創作者得到最高收入的仍舊是元老級影片創作平台YouTube,高達6%的Youtube創作者每月的品牌合作收入超過1萬美元(約7.8萬港元),且只有3%的TikTok創作者達到同樣水平。
網紅營銷平台Aspire分析了過去一年數千個品牌合作案的内部數據,並訪問了1,000名多數來自美國、各自擁有不同受眾族群的網絡平台創作者,統計出「該付網紅多少錢」(How Much to Pay Influencers)報告,得出YouTube創作者比其他平台創作者賺得更多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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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6%的YouTube創作者每月的品牌合作收入超過1萬美元(約7.8萬港元),同時只有2%的TikTok創作者及3%的Instagram創作者得到同樣的收入;另外,高達50%的YouTube創作者每月賺進逾500美元(約3,920港元),賺取同樣數額的TikTok及Instagram創作者則分別達到36%及40%。
報告指出,創作者可通過YouTube實現收入最大化,因為該平台對廣告商收取較高的千次印象費用(Cost Per Impression,CPM),即影片中的廣告每被瀏覽1,000次,廣告商就必須對創作者支付費用,YouTube創作者的CPM為0.2美元(約1.57港元),高於TikTok及Instagram Reels短片的0.15美元(約1.18港元),以及Instagram限時動態的0.1美元(約0.78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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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Aspire將創作者影片内容的點讚率、瀏覽率、分享率及評論數綜合成參與度,發現YouTube的觀眾參與度達到了50%,遠高於TikTok的3%和Instagram的2%,原因在於其相對較長的影片時長有利於創作者深入解剖產品,給出更詳細的產品特點及細節,從而更好地將產品推銷出去,尤其是那些需要分步教程的科技設備或家具。
Aspire因此分析得出,YouTube創作者收取較高的CPM費用,意味著廣告商在與之合作時需要投入更多資金,但基於其超越其他平台幾十倍的參與度指標,廣告商選擇YouTube作為品牌推廣平台的可能性較高,Aspire亦推薦品牌可多加考慮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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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銷售額方面,83%的創作者不會單看廣告商所提供的報酬,反而更看重產品或品牌的質量,只要他們真正喜歡,就算報酬只有免費產品亦會答應合作,而這將進一步推動產品銷售額,因為數據顯示,銷售額會因影片内容不真實或受眾不相關,而達不到理想的成績。
有趣的是,創作者的粉絲數量與影片參與度並不對等,一些粉絲數量僅不到6萬的小網紅,所創作的影片在所有平台上的參與度,可高於其他擁有相對多粉絲群的創作者,進而影響他們的「帶貨量」(即產品銷售額)。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