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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男2.5萬元財物失而復得 卻因未有道謝被告 事後要賠款4000元

日本男2.5萬元財物失而復得 卻因未有道謝被告 事後要賠款4000元

Business
By Valerie on 22 Apr 2023
Digital Editor

日本東京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民間更流傳一句話,「在日本丟了東西,一定能找回來」,不過近日日本一位男子失而復得裝有43萬日圓(約2.5萬港元)現金的錢包後,沒有向拾得者道謝,最後被告上法庭。

事件始於一位70歲男子在大阪西區的人行道上,碰巧撿獲裝有43萬日圓(約2.5萬港元)現金的錢包,隨後交給警察,並留下自己的聯繫號碼,但直到錢包物歸原主到50歲的失主身上,仍沒有收到對方致電,他只好通過警方聯絡失主,卻遭對方以「我很忙」的原因直接掛斷,那之後多次致電或傳短訊都被無視。

根據《遺失物法》第28條,失主須向拾得者「支付遺失物價值5至20%的金錢」。Photo from Licensing

隨後,男子通過法庭對失主提告,要求對方支付8.6萬日圓(約5,000港元)作為撿到遺失現金的報酬,案件最後在4月12日結案,雙方決定庭外和解,失主亦同意支付7萬日圓(約4,000港元)作為男子為他找回錢包的謝禮。

男子的做法其實十分合理,因為根據日本立法於1899年的《遺失物法》第28條,失主須向拾得者「支付遺失物價值5至20%的金錢」作為報酬,如若遺失物品6個月後仍無人認領,則直接歸拾得者所有或充公;同時日本刑法254條規定,如果撿獲物品不歸還於失主,即犯下「遺失物非法佔有罪」,將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10萬日圓(約5,800港元)。

50歲男子在重獲錢包後未向拾得的70歲男子道謝,對方一怒之下將他告上法庭,最後庭外和解付給對方4,000港元。Photo from Licensing

事後男子表示,他提告的原因不是為了報酬,而是因為對方連一句謝謝都沒有,甚至無數次挂斷他的電話,而失主直到在法庭上被問及感言時,才首次道出男子想聽許久的一聲「謝謝」,並解釋道,自己因為工作太忙沒時間處理此事,「如果早點道謝就好了」。

調查顯示,日本2022年僅東京路人撿到並交到警局的遺失物中,就有約40億(日圓,同下)(約2.3億港元)的現金,其中30億(約1.8億港元)物歸原主,剩下的10億(約5,800萬港元)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其中4.8億(約2,800萬港元)歸拾得者所有、5.2億(約3,000萬港元)因拾得者拒絕收下而上交政府用作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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