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奧運】孫楊拒驗興奮劑案上訴減刑 無緣東京奧運 職業生涯難持續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22日宣佈,中國游泳選手孫楊8年禁賽期將減至4年3個月,禁賽期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這意味孫楊將無緣今年夏天舉辦的東京奧運會以及2022年的杭州亞運會。
2018年9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委託檢測公司IDTM對運動員舉行突擊藥檢,孫楊因「質疑檢察官的資格和正當性」,而拒絕配合,更在屋中當檢驗員面用錘子砸碎藥檢瓶,導致檢查無法完成。IDTM隨後在對國際泳聯的報告中指控,孫楊暴力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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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國際泳聯在2019年初裁決孫楊並未違規,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隨後將孫楊以及國際泳聯控訴至CAS。去年2月28日,CAS宣佈首次裁決,指孫楊2018年進行興奮劑檢查中拒絕配合,違反相關反興奮劑規定,判定禁賽8年。
孫楊先後於去年4月15日和6月15日向瑞士聯邦法院進行上訴,要求撤銷CAS裁決,並重申案件。經瑞士聯邦法院審理後,認為做出首次裁決的仲裁小組成員因種族歧視的「個人原因」可能導致裁決有失公允,故在去年12月22日撤銷了孫楊的禁賽處罰。
今年4月,CAS宣佈將就「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舉行二次聽證,並組成了新的3人仲裁小組。CAS仲裁小組認為,孫楊在2018年9月的行為是「魯莽的」,特別是他拒絕讓血樣隨樣品採集器離開,導致了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未能完成。他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條例的「逃避,拒絕或未能提交運動員的樣品收集」,以及「運動員或其他人篡改或被指控篡改興奮劑檢查的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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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孫楊在2014年6月曾有一次未能遵守反興奮劑的相關規定,被處以了3個月的禁賽。經仲裁小組綜合考量,決定按照相關規定的「最低值」對孫楊進行處罰,即對孫楊2018年9月違反藥檢的相關規定處以4年禁賽期,加上他2014年未能遵守反興奮劑規定時被處以的3個月禁賽期,總計處以4年3個月的禁賽。禁賽將令孫楊無緣今年的東京奧運會以及2022年的杭州亞運會,重返賽場或許需等到2024年的巴黎奧運,惟屆時孫楊已32歲,復出比賽機率較小。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