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身份】銀行公會更新指引 不接納用BNO開戶
英國政府上1月31日啟動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5+1」簽證政策,合資格港人可申請到英國居留,符合條件後可申請入籍;中國及特區政府隨即表示,不再承認BNO作為旅遊證件及身份證明。銀行公會亦就客戶開戶時是否可用BNO作為「身份驗證」(Identity Verification)文件,作出釐清及指示。
銀行公會前日在金管局網站就業界可否接納BNO為「身份驗證」,以問答形式作指示,表明公會以政府上月底公布為依歸,BNO不再被認可為旅遊證件及身份證明,因此,BNO不適用於作為銀行客戶開戶身份證明。
事實上,個人客戶開立賬戶,通常要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或旅遊證件)予銀行。一般香港人會以身份證作開戶證明,非本港居民則用當事人本國護照。
港區國安法於去年7月生效,警務處可在特殊情況下要求銀行凍結涉嫌犯例人士的戶口資產,銀公亦於去年9月底在金管局網站轉發更新文件,將打擊洗黑及反恐資金籌集基礎,延伸至國安法指引。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