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X倒閉案 「薯條哥」詐騙罪成候判 偷走至少780億自肥 7罪最高判監115年 百萬苦主等回水
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交易所FTX去年11月突然倒閉,創辦人Sam Bankman-Fried(SBF,又稱「薯條哥」)涉嫌欺騙客戶及偷走財產被捕,事件中全球逾百萬客戶及投資者損失超過100億美元(780億港元)。薯條哥在巴哈馬被捕後遭引渡返美國受審,美國曼哈頓頓聯邦法院的12人陪審團昨日(2日)經過4個多小時的考慮後,裁定被告7項項欺詐及串謀罪全部罪成,明年3月28日判刑。據報道,7項罪名若分期執行刑期,最高可判監115年,外界則估計薯條哥應該會面臨數十年的監禁。
薯條哥代表律師Mark Cohen對裁決失望,惟尊重陪審團的決定。他引述薯條哥的回應,強調薯條哥堅信自己無罪、無辜,故將繼續積極抗辯,抗爭到底。值得留意的是,「薯條哥」稍後將要面對涉嫌收受外國賄賂以及串謀詐騙銀行等控罪,故他將會再度上庭受審,最終刑期總年數難以準確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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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沖基金組合經理兼香港著名加密幣投資者蔡嘉民(Calvin),亦是FTX倒閉破產事件的受害人之一,他被凍結(或損失)的投資金額超過1000萬元。對於FTX創辦人薯條哥因多項詐騙罪成面臨判監數十年,蔡嘉民回應BusinessFocus記者時稱他對此「沒有甚麼感覺」,但他相信法庭的判決。對於FTX客戶(包括他自己)究竟要何時才有機會從FTX取回部分投資資金,蔡估計可能需時2至5年不等。
香港部分FTX客戶(苦主)近月正考慮是否把債權出售予第三方,以提早取回部分血汗錢。蔡嘉民認為這亦是一個可行的做法,不過現時坊間有多間機構都願意出價買FTX苦主的債權,願支付的金額由賬戶價值2成至5成都有。故蔡建議事主最好多作比較,盡量找「較出名、較有信譽」的機構去進行債權交易,因這樣交易過程及價格都會比較透明。
被稱為「薯條哥」的Sam Bankman-Fried(SBF),是畢業於麻省理工學院的幣圈天才,他以捲髮及不修邊幅而聞名,2018年曾居於香港,並於翌年創辦FTX幣交所,但2021年他突然將FTX總部由香港遷至巴哈馬,繼續大展拳腳。他一度成為全球30歲以下最富有的人,有傳媒曾把他譽為「下一個巴菲特」。
他創立全球第二大幣交所FTX,並在美國獲得牌照,他自稱是「有效利他主義者」,強調「先努力賺錢,再去改變世界」,並有「加密貨幣救世主」、「民主政治新力量」等稱號。他除了曾在國會作證,更與前世界領導人同台,與前總統克林頓亦有交往,還捐出巨款設立政治捐款組織。
但FTX交易所爆煲後,揭發薯條哥原來多年來不斷「穿櫃桶底」偷客戶的錢去享樂、揮霍及填補投資損失。檢察官直指「薯條哥」是貪婪的騙子,形容他是FTX大規模欺詐的策劃者,創建了一個建基於謊言和虛假承諾之上的「空中樓閣」。助理檢察官魯斯(Nicolas Roos)在結案陳詞時指出,對於FTX交易所多達100億美元客戶資金不翼而飛,沒有甚麼爭議。問題在於薯條哥是否知道拿走這筆錢是錯誤的,而魯斯認為被告「透過陰謀及謊言拿到錢,然後花掉了」。
在法庭上,薯條哥被指從FTX客戶的賬戶竊取80億美元(約624億港元)資金,以進行投機性投資,並為非法競選提供捐款,疑是欲藉此影響政府對加密貨幣市場的政策。但據報道,FTX倒閉後全球超過100萬名客戶及投資客,實際損失超過1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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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條哥」在巴哈馬被捕前曾接受《紐約時報》訪問,他當時承認自己犯下重大的管理疏失,但堅稱沒有違法或欺詐,故認為他自己不必背負刑事責任。
不過在今次審訊中,多名污點證人頂證薯條哥大話連篇,污點證人包括薯條哥
前女友兼Alameda Research對沖基金(由薯條哥創立)前行政總裁埃利森(Caroline Ellison)以及FTX聯合創辦人Gary Wang。這兩個人都對承認多項控罪,並答允成為控方證人以換取減刑。
其中埃利森曾指控及頂證薯條哥,涉嫌從FTX挪用的款額總數或多達140億美元(1092億港元),以支付房地產、企業贊助、政治捐款所需的巨款,以及填補Alameda的投資虧損。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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