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遺產》(Die with Zero):臨終前緊記花光財產 盡情享受人生
相信很多人努力工作賺錢,目的之一便是為了能夠安享晚年,老有所依。然而,過分聚焦未來有時卻會令人忽略現在,忽視當刻生活的樂趣。儲錢養老固然無可厚非,但美國知名對沖基金經理Bill Perkins則強調「人死後,金錢毫無價值」,故要在臨終前花光自己的財富,並於理財書籍《零遺產》(Die with Zero)提出同名概念,執行「零遺產計劃」,在有限的人生中為自己帶來更多珍貴的體驗。
所謂「零遺產計劃」,Bill Perkins表示是在給予家人,及慈善機構足夠金錢的前提下,其後專注於為自己創造更多珍貴難忘的人生體驗,因為相比起辛辛苦苦地儲一筆錢作年老時的醫藥費,苟延殘喘,倒不如把這筆錢投放在年輕的自己身上,盡情享受人生的樂趣,否則待垂垂老矣甚至已經難以活動時,便為時已晚。至於具體如何執行,Bill Perkins便提出以下3項原則。
1. 子女年輕時便給予財產
「零遺產計劃」中,分配財產予子女是其中重要一環,包括具體金額,以及要在何時給予他們。財產的繼承時間是一大學問,試想像如果80多歲時才給予子女財產,他們當時或已長大,自己也有累積一定財富,或者人生最艱難的時刻早已過去,若然這時才給予財產,意義及作用就會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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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書中引述聯邦儲備委員會調查發現,任何收入族群大多會選擇在繼承人60歲時,傳承財產。然而,隨年齡增長,人們將金錢轉化為快樂的能力會減弱,心理學中稱之作「金錢效用」,而實際上一個人從禮物中獲得最多快樂的年紀,大約是30歲左右。因此,Bill Perkins覺得太遲給予財產無法構成足夠大的影響,而太早則是浪費金錢,最佳時間是子女介乎25歲至35歲之間。Bill Perkins表示,希望自己能在有生之年內將生活體驗最大化,並在離世前花光財產。
2. 畫一條「生命時間段」
Bill Perkins建議,可為自己的生命畫一條時間段,從此刻至人生終點,劃分成不同階段,規畫不同階段時你想擁有哪些重要的經歷,清楚地在清單上列明,然後嘗試努力完成。當列好這份清單後,你會發現有些事情只能在個別階段完成,並釐清自己的目標,更加積極主動地對待生活。
3. 年輕時大膽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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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年齡漸長後,年輕時做事的成本及風險往往較低。假設年輕時從事初階工作被炒,很快便能找到類似甚至待遇更好的工作,但當之後身處高職或管理層時被炒,影響無疑更加嚴重。因此,Bill Perkins建議大家有想做的事便及早去做,不要拖延或等到退休後才去。
「如果你過世時留下100萬美元,即錯失了100萬美元的體驗;如果你走時剩下5萬美元,即錯失了5萬美元的體驗。你一生中用了許多時間賺錢,但死前卻沒有花光這些錢,變相是浪費了這些賺錢時所消耗的時間,而且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挽回。」Bill Perkins補充。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