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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鳳專欄】政府減印花稅 近親「甩名」更為吸引

【王美鳳專欄】政府減印花稅 近親「甩名」更為吸引

Bloggers Property
By 王美鳳 on 09 Apr 2023
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

上期提及政府調整物業印花稅後,受惠人士包括1,000萬元以下中小型住宅單位的首置買家、中細價工商舖物業、車位及近親轉讓或夫婦除名(俗稱甩名轉讓)。本文再接着談及近親轉讓或甩名轉讓。

政府提高住宅買賣印花稅至樓價15%及首置印花稅推出前,夫婦愛聯名買入物業以便共同擁有業權,但現時以聯名買樓,便等於少了一個首置買家的身份配額,故此近年即使夫婦決定置業,亦以單人持有為主,故個案亦漸多,多數是夫婦聯名物業,透過轉讓一半業權,將單位轉為只有丈夫或太太單人名持有,另一半便可回復首置身份,以較低的首置印花稅率再置業。由於夫婦「甩名」只涉及轉讓一半業權,且屬近親轉讓,故只需繳付一半業權之估值計的首置印花稅。

新調整印花稅後,令「甩名」變得更為吸引。Photo from BusinessFocus

新調整印花稅後,這個計算方式令「甩名」變得更為吸引,因為物業市值不超於600萬元的單位,夫婦「甩名」只需以一半樓價即300萬元或以下計算首置印花稅;即使樓價超於600萬元,但對於樓價2,000萬元以下單位,「甩名」成本亦降低;例如一個市值800萬元單位,夫婦「甩名」所需繳付的印花稅,由調整前9萬元(2.25%),減少33%至6萬元(1.5%)。不少夫婦目標希望擁有自住物業之餘,亦持有出租物業,以便可長線收租,為未來退休生活作預備,是次印花稅調整亦曲線推動了夫婦「甩名」意欲。

除上述夫婦除名,市場上亦有透過近親轉讓方式回復首置身份,近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論是否已持有物業,近親之間轉讓物業業權亦,只需繳交稅率較低之首置印花稅。例如買家已擁有一個住宅物業,他想再買樓作長線投資之用,根據現行稅制,由於已屬二套房,他需繳付新購物業售價之15%作為印花稅;但他先將自己唯一物業轉讓予近親,例如市值600萬元,自己再以首置身份買入一個作價800萬元的單位,買家需付的近親轉讓物業及新購物業之印花稅,同樣可以首置稅率計算,稅率分別由調整前3%及3.75%,降至2.25%及3%,開支減少10.5萬元,總稅項為新購物業之4.7%,亦大幅低於二套房稅率15%。

王美鳳
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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