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3歲雙胞胎提告父親代收1.6萬元利是拒還 法院裁定「壓歲錢屬孩子個人財產」
多數小孩過年收到利是後,都會被父母收走保管,但有的人的利是就這樣銷聲匿跡。中國江蘇一對13歲雙胞胎因不滿父親以「保管」名義,收走兩人共16800元人民幣的利是,且多次要求其返還無果,而將父親告上法院。法院日前做出裁定,指壓歲錢屬於孩子的合法個人資產,要求被告在判決生效15天內,將壓歲錢全數歸還於孩子。
根據江蘇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微信公眾號上公佈的個案指出,被告周某已與妻子離婚,雙胞胎目前由女方撫養。2020年1月26日,周某以「保管」名義將雙胞胎16800元人民幣壓歲錢拿走。後來,雙胞胎多次向周某要求返還壓歲錢,卻遭周某以各種理由拒絕。最終雙胞胎在徵得母親的同意後,決定入稟法院提告父親,要求返還壓歲錢。
Photo from Licensing
法院最終依據《民法典》及《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要求被告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分別向兩名孩子歸還8000元及8800元壓歲錢。
法官解釋,兩名原告的長輩在春節期間按民間風俗習慣給予原告壓歲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贈與的法律構成要件,該贈與行為合法有效,壓歲錢分別屬於兩名原告合法的個人財產。兩名原告系未成年,而原告的父親,周某與母親吳某是兩名原告的法定監護人,均有保護兩名原告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職責。不過周某和吳某離婚後,兩名原告就由母親吳某直接撫養,原告要求被告歸還個人財產即壓歲錢,被告應及時予以返還,改交由擁有撫養權的母親代管。然而,被告經兩名原告催要久拖不予返還,已侵犯了兩名原告的合法權益。
Photo from Licensing
該案件隨後受到內地網友廣泛關注,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父母代管的壓歲錢,孩子能要回來嗎」亦引起熱烈討論。不少網友批評父親行為,指「離婚了,孩子跟著媽媽,孩子的壓歲錢父親就不該拿。」、「這個父親是有多缺錢,都離了,還拿走孩子的壓歲錢!」「都離婚了,你居然騙小孩壓歲錢,難怪你老婆要跟你離婚」。但有部分網友則認為,「沒有父母的付出,小孩子那裡來收取壓歲錢的可能?」「壓歲錢都是家裡大人父母跟人家換的,那都是相互給的,何來所有權必須是孩子的一說!」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