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追租期屆滿 商戶即被追租 實惠稱業主一意孤行 陳茂波望體恤商戶
暫緩追租條例於5月初開始實施,三個月的「保護期」剛於上月底完結,「追租潮」隨即出現,有連鎖傢俬店的分店收到業主律師信追租。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網誌表示,希望業主體恤,盡可能協助商戶應對當下的挑戰。
陳茂波指,暫緩追租措施在過去數月促成部分商戶成功與業主達成重構租約或調整租金協議,讓他們得以繼續經營,並努力把握消費券帶來的消費需求。不過,有商戶在過去一周已收到業主的追租律師信。
他續指,暫緩追租措施是在經濟環境最危急時採取的「特事特辦」措施。當前本港經濟已走出「極端狀况」,但仍面對下行壓力,須相應調節支援措施,也希望業主以體恤態度,盡可能協助商戶應對當下的挑戰。
他稱,過去曾有人擔心,暫緩追租措施有可能會影響大量小業主,令他們無法如期向銀行償還按揭貸款,但這情況並沒有出現。而政府為個別有經濟需要的個人業主提供的零息貸款計劃,最終也只收到3宗申請。
他表示,考慮到暫緩追租保護期結束,為緩和商戶因經營層面尚未完全恢復而仍面對周轉壓力,已請金管局和按證公司,加強與銀行和中小企商戶及行業組織的溝通,盡可能為面對短暫周轉困難的商戶提供協助,例如加快「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的申請審核時間,或協助有需要的企業進行債務重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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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家具店實惠家居將軍澳廣場分店上周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指實惠自3月拖欠租金及其他管理費等費用。業主在政府暫緩追租的保護期結束後,入稟追討租金逾234萬元,以及管理費等其他費用。
原告立信企業有限公司指,實惠家居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未有支付租金,同年7月起則未有支付管理費等費用,至今共拖欠逾234萬。原告稱曾多翻追討不果,答辯人亦未於到期日支付租金,原告可廢除租約。惟根據《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禁止業主在保護期內,即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採取追討欠租行動。
入稟狀續指,原告現入稟向答辯人追討所拖欠租金逾234萬,須交回舖位,支付管理費等費用,並就違反租約作出賠償,兼須支付利息及訟費。
據《香港01》報道,實惠集團董事長關百豪強調,集團財務穩健、業務穩定、現金流充裕,惟其他零售商,尤其是中小企業仍面對困難,更需要各界攜手幫助、互相扶持,讓大家有喘息空間,共同渡過疫境,重建香港經濟。「我們很遺憾一些個別大業主在沒有商討的情況下,一意孤行入稟法庭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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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在《2022至23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宣布透過立法實施,暫緩追討欠租安排,禁止業主在保護期內,對指定行業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商業租戶採取若干行動。
陳茂波表示,暫緩追討欠租安排,旨在為受第五波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的指定行業商業租戶提供喘息空間,一方面使他們不會因無法如期繳付租金而遭業主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以致被迫結業,另一方面提供機會讓業主和租戶在此期間透過協商訂立雙方同意的租金安排。
相關條例於今年5月1日刊憲生效,「保護期」為3個月,即5月1日至7月31日為止。在「保護期」結束後,業主可向租戶追討累計的欠租,租戶也須繳付短付的租金。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