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平台優惠有蠱惑 半年收逾500宗投訴 折扣後乾炒牛河竟貴過原價
疫情之下,以外賣取代堂食越趨普及,但有市民投訴外賣平台的折扣優惠有誤導成分、刪除外賣平台的應用程式後仍一直被徵收月費,以及平台拒絕為送餐延誤兼送錯食物退款。
袁小姐投訴,外賣平台宣稱的折扣優惠有誤導之嫌。袁小姐透過外賣平台以外賣自取的方式購買雲吞麵,平台顯示售價有75折優惠,折後價為$30。當她到餐廳取餐時,發現堂食雲吞麵只售$30,深感被平台標榜的折扣優惠誤導。
袁小姐再次透過同一平台以外賣自取的方式購買乾炒牛河,同樣顯示享有折扣優惠,由原價79元減至59.2元。惟袁小姐到餐廳自取食物時,發現乾炒牛河於餐廳的原價是56元,比平台折後價更便宜。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外賣平台做法容易令消費者感覺被誤導,建議平台應分別列明食品的平台定價和堂食價格,讓市民掌握充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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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價格問題,另有市民表示,在會籍迎新優惠期內刪除聲稱可免費試用的外賣平台應用程式後,其信用卡帳戶仍繼續被徵收月費。
郭先生於一間外賣平台登記免費試用版程式後,覺得不合用,直接刪除整個應用程式。及後檢查信用卡月結單才發現,外賣平台於免費試用期結束後,繼續向他徵收月費長達八個月,合共大約800元。
郭先生其後向平台投訴,並要求退回有關費用。平台回覆指,郭先生訂閱服務時已同意接受其條款及細則,而且服務已登記多月,故此未能安排退款。郭先生認為平台在客戶登記帳戶時已設置消費陷阱,做法不妥當。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副主席雷永昌指,外賣平台推出各種會籍及優惠制度搶佔市場,原本無可厚非,但其銷售方法或存誤導,或令消費者有受騙感覺,最終不但與消費者產生爭拗,更可能損害平台的商譽,是得不償失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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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投訴則涉及外賣平台拒絕為送餐延誤及送錯食物退款。高先生於外賣平台點選了蝦仁炒蛋飯和星洲炒米,平台最初顯示送餐時間為「14:10至14:20」,隨後推遲送餐時間至「14:20至14:40」。惟最後於14:47才送達,較最初預期時間遲了超過30分鐘,且送到的外賣是蝦醬肉鬆炒飯,並非高先生所點的食物。
高先生隨即拍下透明膠盒內食物和收據照片,要求外賣平台退款。惟該平台表示,照片中的飯盒沒有打開,難以證明是否送錯食物,不能安排退款。
消委會指,高先生的個案反映外賣送餐時間延誤的問題普遍,隨時令消費者大失預算,而且平台處理投訴的手法亦略嫌僵化和草率。
消委會今年首六個月共接獲522宗有關外賣平台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384宗上升近36%。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