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2021/22年財政年度之第三季營運數據
香港 - Media OutReach - 2022年4月20日 - 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作為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公佈陽光房地產基金於2021/22年財政年度之第三季營運數據。
於2022年3月31日,陽光房地產基金物業組合之租用率溫和改善至95.0% (2021年12月31日: 94.5%)。寫字樓物業的租用率自2021年12月31日的93.3%上升至94.3%,而零售物業的租用率則輕微下降至96.6%(2021年12月31日: 97.1%)。
陽光房地產基金物業組合的整體現行租金於2022年3月31日為每平方呎港幣45.8元(2021年12月31日: 每平方呎港幣46.1元)。反映仍然充滿挑戰的營商環境,寫字樓及零售物業組合於回顧季度分別錄得7.6%及7.0%的續租租金負增長。
大新金融中心於2022年3月31日錄得穩定的91.4%租用率,現行租金為每平方呎港幣42.9元。與此同時,Strand 50繼續受惠於成功轉型為上環頂尖的乙級寫字樓物業;其租用率改善至97.7%,現行租金為每平方呎港幣32.3元。九龍區方面,隨著與美容業相關之租戶相繼進駐,豐怡中心的租用率回升至80.4%;惟鑒於疫情持續,其空置單位之空租期將較預期為長。
零售物業方面,上水中心購物商場(「上水中心」)及新都城一期物業的租用率於2022年3月31日分別為94.8%及98.0%,而相應的現行租金則為每平方呎港幣100.2元及每平方呎港幣55.1元。然而,上水中心之空置率因應其幼稚園租戶(現時佔其可出租面積約7.5%)之遷出,預料將會上升。
備註:隨附陽光房地產基金2021/22年財政年度之第三季營運數據。
2021/22年財政年度之第三季營運數據
物業 |
位置 |
租用率(%)1 |
現行租金(港幣/平方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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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2022年 3月31日 |
於2021年 12月31日 |
於2022年 3月31日 |
於20201年 12月31日 |
寫字樓 |
|
|
|
|
|
大新金融中心 |
灣仔 |
91.4 |
91.6 |
42.9 |
43.0 |
Strand 50 |
上環 |
97.7 |
94.1 |
32.3 |
32.2 |
豐怡中心 |
旺角 |
80.4 |
66.4 |
37.2 |
36.3 |
文咸東街135商業中心物業 |
上環 |
96.8 |
94.7 |
27.3 |
27.5 |
雲山大廈物業 |
中環 |
100.0 |
100.0 |
39.6 |
39.5 |
富時中心 |
旺角 |
100.0 |
100.0 |
34.4 |
34.2 |
永樂街235商業中心 |
上環 |
92.3 |
95.6 |
20.0 |
20.2 |
渣華道108號商業中心 |
北角 |
100.0 |
100.0 |
25.0 |
25.1 |
安隆商業大廈 |
灣仔 |
100.0 |
100.0 |
27.6 |
30.3 |
新輝商業中心物業 |
旺角 |
100.0 |
100.0 |
21.5 |
21.4 |
偉程商業大廈物業 |
油麻地 |
100.0 |
97.2 |
17.2 |
17.3 |
平均 |
|
94.3 |
93.3 |
35.3 |
35.4 |
|
|
|
|
|
|
零售 |
|
|
|
|
|
上水中心購物商場 |
上水 |
94.8 |
94.6 |
100.2 |
100.8 |
新都城一期物業 |
將軍澳 |
98.0 |
99.3 |
55.1 |
55.2 |
光華廣場物業 |
元朗 |
97.0 |
97.0 |
52.2 |
53.6 |
百利商業中心物業 |
尖沙咀 |
82.5 |
82.5 |
30.8 |
30.8 |
耀星華庭物業 |
北角 |
100.0 |
100.0 |
57.2 |
57.2 |
平均 |
|
96.6 |
97.1 |
68.0 |
68.4 |
平均 |
|
95.0 |
94.5 |
45.8 |
46.1 |
附註 :
1. 按相關日期已佔用的可出租面積佔可出租總面積之比例計算。
2. 按相關日期已佔用的可出租面積的每平方呎平均租金計算。
關於陽光房地產基金
陽光房地產基金(股份代號:435)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並按日期為2021年5月10日之修訂及重列信託契約(「信託契約」)構成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自2006年12月21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於多元化物業組合的機會。物業組合包括位於香港之11個寫字樓及5個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合共逾1.2百萬平方呎。寫字樓物業分佈於核心和非核心商業區,而零售物業則座落於地區交通樞紐、新市鎮及人口稠密的市區地點。
關於管理人
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責任是根據信託契約完全以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為依歸,管理陽光房地產基金及其所有資產。
免責聲明:
本新聞稿所載資料並不構成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的要約或邀請出售,或徵求他人提出要約或邀請以購買或認購陽光房地產基金的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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