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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指港版國安法或威脅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白宮顧問警告制裁中港

【港版國安法】指港版國安法或威脅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白宮顧問警告制裁中港

News
By AC on 25 May 2020
Senior Editor

全國人大會議審議「港版國安法」,並將於本周四(28日)表決,外界關注人大立法會否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中國外長王毅在兩會期間曾表示,港版國安法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強調國安法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不過,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萊恩(Robert O'Brien)則指,若中國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會威脅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美國或因此而制裁中國及香港。

奧布萊恩周日(24日)在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Meet The Press” 節目中表示,上述提案可能會違反去年由美國國會通過並獲得美國總統特朗普批准的《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他又指,立港版國安法看起來相當於中國「基本上」接管香港,若中國這樣做,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或將無法證明香港保持高度自治,這將引發美國對香港和中國實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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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布萊恩又表示,外資企業是因為香港有法治及自由企業制度,奉行資本主義並且有民主的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所以才選擇香港,若中國進一步控制香港,「看不出金融界怎麼留下來」。他更指,香港之所以成為僅次於倫敦和紐約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是因為香港有自身特殊地位,寬鬆的監管和地理位置,如果上述法案獲得通過,將導致香港人才外流。

除奧布萊恩發表上述言論之外,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亦發表聯署,對中國單方面在香港訂立「港版國安法」表示嚴重關注,敦促各國政府團結一致,表明不容中國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聯署有合共23國逾200名政要參與。

新華社Photo from 新華社

「港版國安法」料於本週四(5月28日)進行投票表決,法案提及要依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強化執法力量、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及執行機制;香港行政長官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並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本港政府發言人表示,每個國家都有權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亦是其職責所在,若有人認為對香港擁有主權的中國無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顯然是持雙重標準和偽善的表現;即使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訂明有關權利和自由的國際公約不可損害國家安全。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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