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之道】全球興起「四天工作」模式,香港是否可行?
「四天工作」模式能否在香港職場生存很難說,不過國外不少企業都在試行「四天工作」模式,連中國社會科學院亦建議2030年起東部地區實施「四天工作制」,每周工作36小時,看似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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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四天工作,工時可能也有出入。有些企業要求員工每天工作10小時;或直接將每周工時縮減至32小時;或每天工作8小時,每逢周五長短周上班。看似非常理想,很多企業關注的是,此模式會否影響營運?
據外國媒體CNN的文章Four day work weeks sound too good to be true. These companies make it work,漢堡店Shake Shack最近宣布在美國西岸的部分餐廳,測試四天工作模式,員工一周工時為40小時,薪酬、福利不變。Shake Shack行政總裁Randy Garutti表示,希望挑戰傳統長工時的固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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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Shake Shack之外,軟件公司Wildbit推行「四天工作制」已有兩年時間,該公司創辦人兼行政總裁Natalie Nagele表示,業務每季均錄得增長,實施一年後,發現員工所貢獻的比以往多。她解釋,減少一個工作天,員工會擔心能否完成所有工作,從而加快工作效率,連帶提高公司生產力。
「四天工作」模式有可能在職場失敗?
不過,「四天工作」模式並非百利而無一害,去年新西蘭信託公司Perpetual Guardian 聯同奧克蘭大學進行的一項實驗指出,某些員工反而因此壓力大增,更有一整個部門為應付繁重工作而被迫退出「四天工作」模式。亦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當大部分員工都渴望四天工作,在該時期鼓足幹勁也不足為奇,但往後隨時「打回原形」。因此,政策推行時不可一刀切,如銷售部門不會在周五休假;同時為公司訂立每季度目標,每周召開一次會議,檢討成效並確保取得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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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