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CEO】劉強東性侵案再起波瀾,被指控6項罪名!
劉強東性侵案再起波瀾,涉案女事主就讀於明尼蘇達大學的女學生劉靜瑤,於美國時間周二(16日)在當地法庭提出民事訴訟,指其於去年8月被劉強東性侵,並要求賠償超過5萬美元(下同,約39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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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劉強東參加清華大學和明尼蘇達聯合舉辦的DBA項目,遇到女事主,和女事主與其他人共晉晚餐後,涉嫌在汽車內試圖對她進行性侵,並涉嫌於之後在她的公寓內將她強姦。明尼蘇達警方經過4個月的調查後,因為證據不足,對劉強東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意味不會向其追究刑事責任。但女事主並沒有放棄起訴劉強東,事隔4個月後再次提出民事訴訟,京東及劉強東均為被告,共被指控6項罪名,包括非法監禁、民事侵犯和毆打以及性侵或毆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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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劉靜瑤因遭性侵而「身心受傷」,去年秋季已退學,目前正在接受專業諮詢及治療。至於京東集團代理律師Peter Walsh則表示:「我們目前對此無法發表評論,但我們將堅決地對這個不實的指控進行辯護。」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