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起香港公共交通工具須戴安全帶 違者最高罰5000元兼監禁3個月 網民批「擾民搶錢」
運輸署宣布,明年1月25日起實施更嚴格的安全規定,只要座位有安全帶、乘客在巴士、私家小巴、校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一律必須佩戴安全帶,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此外,司機駕駛時前方僅可放置最多2部流動通訊裝置,違者最高可罰款2,000元。新例引發網民一面倒負評,質疑措施擾民且罰則過重,更諷刺政府「維護安全為名、搶錢為實」,同時掀起對巴士「企位」安排爭議。
乘客安全升級
2026年1月25日起,香港運輸署將擴大強制佩戴安全帶的要求,適用於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及貨車後排座位等。同時,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只要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乘客便有法律責任佩戴,違者最高可處罰款HK$5,000及監禁3個月。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引用數據指出,安全帶能在迎頭相撞意外中,分別降低司機和乘客70%的重傷風險與40%的死亡風險,並強調在交通工具座位安裝及規定佩戴安全帶已成國際趨勢。
為優先保障學童安全,現有校巴須於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否則將禁止接載學生。區家傑補充,校巴上學童若未佩戴安全帶,責任歸屬學童本人,司機及保母不須負法律責任,但保母仍應主動督促學童遵守規定。此外,如15歲以下乘客在貨車後座未繫安全帶而司機仍行車,司機可被罰款2,000元。新制明確將佩戴責任歸於乘客自身,以提升道路安全意識。
司機駕駛注意力管理
在強化乘客保護的同時,新例也收緊對司機駕駛分心的管理。明年1月25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2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且屏幕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約7.5吋)。相關裝置不得阻礙司機視線,包括對道路、交通情況及各類後視鏡或攝像顯示器的觀察。
違者最高可罰款HK$2,000。此規定旨在回應部分職業司機(如的士業界)在車頭設置多部裝置同時運作多個叫車平台的現象,透過限制裝置數量,減少駕駛過程中的視覺與認知分心,進一步保障行車安全。
法規落地與網民心聲
面對新安全帶法例的嚴苛罰則,尤其針對「不戴安全帶最高可罰HK$5,000及監禁3個月」的規定,網民幾乎一面倒負評,普遍質疑新例「擾民」且「搶錢」。最大的爭議點在於罰則的嚴苛性,有市反問,現時巴士容許「企位」(站立乘客),但企位當然沒有安全帶,那麼日後是否用企位的乘客也要罰錢坐監?
對此,區家傑則表示企位將透過連續式扶手與高磨擦地板等設計予以保障。然而,不少網民指出,早前有警察駕私家車把途人撞至要截肢,案情嚴重,但最終也只是被法官輕判社會服務令。這令不佩戴安全帶竟可能要坐監的刑罰備受質疑。因其罰則竟比導致嚴重傷害的交通意外責任人的判罰更重,認為極不合乎比例原則,法規的合理性正面臨來自公眾質疑的巨大挑戰。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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