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紫棋自爆因與前經理人打官司 6年零版稅收入 幸遇版權專家 奪回舊作重錄權
香港著名創作歌手鄧紫棋(G.E.M.)突然在樂壇投下震撼彈,推出重錄專輯《I AM GLORIA》,她並發出千字文,自爆因為與前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的解約官司糾纏6年未解決,令她6年來「零版稅收入」,甚至連自己創作的名曲也一度不能重錄再發行。她指幸運的是她遇上了精通內地《著作權法》的專家,加上她未成年時無意中加入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才意外帶來大逆轉,令她可以重錄自己創作的名曲。她對此非常感恩,覺得「得回舊曲」就如找回失散多年的孩子,並有「死而復活、失而復得」之感,並期望歌迷能支持她的新專輯。
事件帶出名曲《著作權》往往遭經理人公司以合約方式「奪走」,困擾不少知名歌手,除鄧紫棋外,美國天后Taylor Swift同樣身受其害。因國際知名音樂經理人Scooter Braun多年收購Big Machine唱片公司後,成功將Taylor Swift早期六張專輯的母帶版權拿到手。Taylor試圖買回母帶不果之後,決定重錄《Fearless》、《Red》、《Speak Now》等著名專輯,推出「Taylor’s Version」。她更曾號召Swifties支持新版歌曲,以及削弱舊版專輯影響力,掀起一場全球關注的版權革命。而Taylor與鄧紫棋兩女歌手相同的是,無懼可怕及漫長的法律訴訟壓力,力圖與前唱片公司(經理人)就不公平問題抗爭到底。
至於G.E.M.鄧紫棋的「零版稅」及「著作權」風波,其實歷史漫長。事緣她2008年入行開始,一直與「蜂鳥音樂」經理人唱片公司簽約。但至2019年3月,鄧紫棋突然在社交平台發文,宣布與「蜂鳥音樂有限公司」即時終止經理人合約關係,理由包括對蜂鳥的各種不滿。
但蜂鳥音樂一方認為,與G.E.M.合約應該要到2022年才屆滿,對方單方面提早3年解約乃違反合約條款,並令公司損失高達1.2億,遂入稟索償。據報道,當時鄧紫棋曾反擊蜂鳥的說法,指「真相是蜂鳥CEO在2014年3月底,亦即《我是歌手》總決賽大約一星期前,要求我必須續約,否則不讓我參加決賽。而且,現在是對方(涉嫌)違反經理人合約在先。」
鄧當時聲稱,她與蜂鳥的歌手及作曲人合約已經於2019年3月27日到期,故不是提早解約。但為何會出現羅生門?原因是鄧紫棋聲稱合約上寫明5年期限是從簽約當日生效,亦即2014至2019年,但蜂鳥音樂堅持合約期是2017年至2022年。雙方各執一詞,有關訴訟遂已糾纏6年,至今仍未解決。
至去年即2024年,「蜂鳥」曾再發出版權聲明,列出103首G.E.M.歌曲,包括《Where Did U Go》、《睡公主》、《泡沫》、《光年之外》、《喜歡你》等名曲,強調該公司為上述作品之錄音、詞曲版權「獨家所有人」,「擁有在全世界範圍內各種商業或非商業專有權利」。換言之,雖然以上歌曲很多是鄧紫棋所創作,但蜂鳥強調版權在公司身上。
就相關合約問題沉靜一時的鄧紫棋G.E.M.,至昨日(6月12日)突然於社交平台發文,宣佈終於可以重新錄製舊作,並推出專輯《I AM GLORIA》,並已於音樂平台上架,其收錄作品包括《我的秘密》、《Where Did U Go》、《泡沫》、《A.I.N.Y.愛你》、《回憶的沙漏》、《光年之外》、《睡公主》等12首作品。但值得留意的是,歌名均加上「G.E.M.重生版」字眼,以示與原曲不同。
G.E.M.同步於社交平台撰寫千字長文,細述製作《I AM GLORIA》及「與孩子(音樂創作作品)重逢」的經過。她訴苦指自6年之前開始與蜂鳥音樂打官司之後,6年以來從未收過分毫的版稅,即「零版稅」收入。
外界估計,鄧紫棋因現時紅透內地及東南亞,每年收入過億元,世界巡迴演唱會料為她帶來逾5億港元的收入,一般相信她原應可就她創作的歌曲每年收取數百萬甚至過千萬元的音樂版稅。鄧紫棋未有透露為何收不到版稅,但外界難免猜測會否是有人扣起了版稅,作為鄧一旦在與蜂鳥音樂的解約官司敗訴時,支付賠償之用。
鄧紫棋則在長文中炮轟「蜂鳥」不恰當的做法。她指當年自己與「蜂鳥」簽歌手合約時,因她尚未成年,由母親代談合約,但「母親不擅英語,合約卻是全英文的,當年僅憑信任,母親以為我那些創作的版權真如口頭闡述給她的那樣,將是屬於我的,便同意讓我簽下合約。然而許多年後,我突然發現原來合約所寫的並非如我母親以為的那樣。原來我創作的歌曲,著作權根本不在我的手裡,只有版稅會來到我手上。」
鄧解釋,一首歌曲的權利至少分兩個層面,一是音樂作品著作權,二是錄音製作者權。著作權,保障的是詞曲創作;錄音製作者權,保障的則是一首創作被錄製後的錄音製品。兩種權利各有對應的版稅。鄧紫就她的創作而言,著作權可被理解為孩子的撫養權,意思是她的音樂作品可以授權給誰、在什麼情況下被使用之類的種種問題;而版稅,則是她作為作曲作詞人,在音樂作品授權的收入裡面,獲得她應得的一份收益。
但她在多年之後,才發現原來她親手孕育的「孩子」,撫養權(著作權)根本不在她身上。意思是,即便歌曲是她寫的,別人卻有可能禁止她在某些情況下使用有關歌曲。她指知道事實後,感覺如五雷轟頂。但即便再驚訝,合約上畢竟有她和母親的簽名,她能做的只有在2019年與前公司解約的訴訟中,同時還原這部分的真相。她指法治社會,究竟誰是誰非,目前雙方還在等待法律給出結果。
但鄧紫棋續稱,她未料到連她應得的版稅也疑被扣起:「我作為作者以及演唱者,理應擁有相應部分的版稅收入,這一點於法於理也無容置疑。但過去的六年多以來,大家一次次聽《泡沫》、《光年之外》、《我的秘密》等許許多多的歌曲,各大平台一年年給我前公司結算版稅,那當中包括一筆又一筆屬於我的合法版稅,因為訴訟我卻從未收到過一分一毫。」
因為合約條文未明,作品著作權歸屬仍然不清楚,「我雖保有署名權和部分版稅分成,卻一直還沒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以重錄有關歌曲。」
但鄧紫棋指很感恩她在前年7月,遇上一名熟悉中國版權法的專家,加入了她的律師團隊。該專家發現,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已發表的音樂作品,只要在首次錄製或發行錄音時未明示禁止他人錄音使用,則任何人均可透過「法定許可」制度,在支付法定報酬下重新灌錄,而毋須獲得原著作權人許可。
律師團隊又發現,除了《新的心跳》以及《童話休止符》兩張專輯外,鄧紫棋過去所有其他創作,均未在首次錄製或發行時明示禁止他人錄音使用,換言之鄧紫棋是有權重新錄製舊歌。鄧提到「蜂鳥音樂」去年突然發出的擁有全球版權聲明:「這大概才導致我前公司在我善意通知之後,於2024年1月匆忙補發一次性的版權聲明。不過,為時已晚,我們已完成公證,並依法保留所有證據。」
但鄧紫棋指出,其實要重錄舊歌並在網上發售,尚需要獲得「傳播權」即公開播放的授權,但未料到這個難題,卻因為她只有13、14歲時一個無心插柳的決定,順利解決了!原來當她年僅13歲並創作出第一首完整的詞曲作品《睡公主》後,發現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那時我年少幼稚,輕易被協會名稱裡『作曲及作詞家』這種字眼迷住,覺得簡直太酷了,便懵懵懂懂加入了協會。」
沒料到這決定幫助了鄧渡過今次難關,「由於我加入了CASH協會,所有我所創作的歌曲,其公開表演、廣播、網絡傳播等權利都已交由CASH代為管理。而在我與前公司所簽的合約中也注明,這些由CASH持有的權利,全部不屬於前公司。」鄧又指:「無論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如何,傳播權等公開播放的權利仍然在我這邊!」
她最後寫道:「一個自己年少時毫無心機的舉動,竟成為如今我與親生『孩子』重逢的關鍵;一個曾經讓我無比絕望的困境,竟成為一次讓我見證奇跡的機會!我深刻體會到,即便是裂縫,都只是光滲進生命的入口!」
不過鄧紫棋與蜂鳥音樂的解約訴訟,現仍未有結果。而聲稱擁有鄧紫棋103首名曲版權的蜂鳥,會否因今次鄧「重錄舊曲再推出」而又再興訟,暫仍是未知數。
事實上,唱片公司與歌手簽定的合約包括版權條款,通常都非常嚴密,歌手常處於下風。即使是美國天后Taylor Swift,早前亦承認她已買回了過去6張專輯的母帶版權,結束跟美國經理人布萊恩,長達6年的版權之戰,讓全球粉絲相當高興。據外媒報導,Taylor Swift是以高達3.6億美元(約28億港元)的天價,買回了母帶版權,所費不菲。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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