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動議呼籲嚴厲制裁香港 港府表示: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 無懼任何威嚇
繼早前美國議員呼籲重新審視與香港的金融關係,歐洲議會於當地時間28日以大比數通過了一項針對香港的人權問題的不具約束力決議,包括取消香港的特殊關稅待遇,並審查香港經貿辦地位,制裁李家超等中港官員。
今次決議內容針對《香港國安法》、以及「泛民初選案」的判決,向中國和香港提出嚴厲譴責,要求當局立即釋放政治犯;更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嚴重違反國際法,嚴重違反香港的基本自由和法治,必須廢除。此外,議會也譴責《國家安全法》的域外適用,以及中國和香港當局針對歐盟僑民社區日益加強的鎮壓。
另外,歐洲議會亦譴責香港利用其貿易地位在先進技術、石油貿易和金融服務上協助俄羅斯、伊朗和北韓逃避國際制裁。最後以473票贊成、23票反對、98票棄權獲得通過不具約束力決議,決議內容包括要求歐盟國家撤銷香港的特殊關稅待遇,並暫停與中港當局的引渡協議;以及凍結與港府的所有新談判等。
對此,香港特區政府於28日發表聲明,強烈反對和不滿歐洲議會的決議,並對其針對香港的失實指控表示譴責。政府發言人指出,任何基於無理指控的制裁建議都是不合理的,香港特區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
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乃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法律,並表示該法案的實施有效保障了香港的穩定和市民的生活。政府指出,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香港市民享有新聞和言論自由。
政府發言人嚴正指出在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所有媒體從業人員均需遵守法律規定。
政府發言人補充,香港的執法機構在處理法律案件時,始終依據證據和法律行事,無關涉政治背景。對於刑事指控,所有被告均享有公平審訊的權利,而香港的獨立司法機構將不受任何外部干預。
在貿易方面,政府發言人重申香港是一個自由貿易的經濟體,並且與歐盟保持著重要的貿易關係。政府反對基於政治目的而實施的經濟制裁,並強調這樣的行為將損害雙方的互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