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風暴】美國法官改口 暫不准趙長鵬保釋期離開美國 幣安付335億罰款也無用 趙恐成甕中鼈面臨判監10年 保釋金達14億 明年2月判刑
全球最大加密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或面臨十年監禁?幣安及趙長鵬早前在美國法院承認違反「洗錢罪」及「制裁法」,答允繳交43億美元(約335.4億港元)罰款及支付1.75億美元保釋金(約13.7億港元),原以為可換取趙長鵬保釋及離開美國前往阿聯酋,等候明年2月法院宣判。豈料在美國控方表示憂慮趙棄保潛逃故要求法庭拒絕讓趙離境之後,美國法官「改口」,決定暫時不准趙長鵬在保釋期離開美國,以進一步考慮控方的要求。法庭文件還首次披露,控方有意尋求判處趙長鵬10年監禁之久,趙遂即時變甕中之鼈。
值得留意的是,早前美國的法律專家大都估計趙長鵬明年2月即使被監禁,刑期料僅介乎12至18個月,故今次傳出控方欲求刑10年,意味美國司法部根本無意放生趙長鵬。其實早於去年美國的合法加密幣交易所FTX交易所出事前夕,幣安趙長鵬已被指涉嫌「落井下石」導致FTX信心危機惡化及爆煲,事件並導致一些從事加密幣交易的美國銀行陷苦境以至倒閉。故趙長鵬早已觸怒了美國政府,故外界關注趙長鵬最終會否難逃長期監禁之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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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爭議是緣於幣安交易所及創辦人趙長鵬遭美國當局檢控多項罪名後,於一星期前向法院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及「制裁法」,並答允繳付天價罰款以換取與美國司法部和解,令幣安可營運下去。趙長鵬個人以及幣安公司分別要支付5000萬美元(3.9億港元)及43億美元(約335.4億港元)罰款,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更宣布即時辭去幣安行政總裁一職。
當時美國地方法官原本同意以1.75億美元(13.65億港元)的保釋金,容許趙長鵬保釋候查,他亦獲准暫時離開美國,返回他原本居住的阿聯酋。不過美國司法部律師隨即提出反對,司法部要求法官作出限制,即是縱使趙長鵬獲保釋候判,仍只能在美國境內生活,不得離境返回阿聯酋。
美國司法部解釋,趙長鵬是阿聯酋公民,而美國和阿聯酋並無引渡協議,故趙有棄保潛逃的風險。司法部提交的文件強調,根據過往的大多數案例,假若一名億萬富豪已對一項有可能判監的刑事罪行作出認罪,而他本身是居於與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那麼該被名富豪應被羈留候判。故控方認為,今次容許趙在明年2月判刑之前保釋外出,已經是特殊的待遇。控方認為趙現時確有棄保潛逃的風險,但若把他留在美國境內,有關風險可以控制。
美國西雅圖的地方法官遂決定,趙長鵬雖仍可保釋,但暫時不能離開美國,直至法庭處理好司法部的要求為止。
此前,美國司法部已指控趙長鵬等人因未能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而違反了美國《銀行保密法》,並故意違反美國的經濟制裁。司法部指幣安涉允許不法分子在其平台上進行與兒童性虐待、毒品和恐怖主義融資有關的交易,允許非法行為者進行超過10萬宗支持恐怖主義和非法毒品等活動的交易,允許超過150萬筆違反美國制裁的虛擬貨幣交易,允許與「基地」等恐怖組織有關的交易,甚至製定流程,若果VIP用戶成為執法部門調查的對象,就會通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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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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