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罰款】網信辦斥嚴重影響國家安全 滴滴16宗罪重罰80億人民幣 CEO程維及總裁柳青各罰百萬
國內網約車平台滴滴出行(DIDI)去年被指不理內地政府警告,強行赴美上市,引起軒然大波,最終被逼退市。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今批評滴滴觸犯多達16宗罪,過度收集用戶個人資料,甚至影響國家安全,故決定重罰80.26億元人民幣罰款。網信辦又指滴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程維、總裁柳青須亦須就違規問題負責,遂各處以100萬元人民幣罰款。滴滴回應指,對網信辦的處罰「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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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的80.26億元人民幣的罰款,比早前外媒報道的10億美元(近68億元人民幣)多,相信是《網絡安全法》實行以來的最高罰款。這罰金之高,僅次於去年4月中國市場監管總局以阿里巴巴嚴重違反《反壟斷法》為由所作出的182.28億元人民幣罰款。
滴滴去年被指不顧國家安全強行赴美上市,曾遭中國政府多次炮轟,最終被迫從美國退市,其股價一度從10.6美元的高位暴跌87%至1.37美元。它退市後改以DIDIY的代號在場外交易,近日盛傳整改已近完成,在支付罰款後有機會改為赴港上市,其股價昨遂反彈5.1%至3.4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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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作出天價罰款,網信辦解釋此次對滴滴的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與一般的行政處罰不同,非常特殊。理由是滴滴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結合網絡安全審查情況,應從嚴處罰。網信辦並裁定滴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程維、總裁柳青須就違法行為負上主管責任,故兩人亦須罰款百萬元人民幣。
網信辦表示,根據網絡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網信辦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後,認為滴滴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違法違規的事實可謂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網信辦指滴滴有八大方面、共16項的違法事實:
(1)違法收集用戶手機圖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39萬條;
(2)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83.23億條;
(3)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07億條、年齡段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係信息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信息1.53億條;
(4)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及App後台運行時,精準位置信息1.67億條;
(5)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及儲存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26萬條;
(6)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或異地旅遊信息3.04億條;
(7)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
(8)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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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嚴厲批評滴滴,指它涉及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並曾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滴滴違法違規營運,為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數據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不過因為涉及國家安全,相關詳情依法不予公開。
滴滴則回應指,對網信辦的處罰決定,集團「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公司將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全面深入自查,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集團真誠地感謝主管部門的檢查和指導,感謝社會公眾的批評和監督,將引以為戒,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建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好每一位乘客、司機師傅和合作夥伴,實現企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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