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孟晚舟引渡案10月宣佈裁決日期 加國控方:辯護在事實和法律皆失敗
華為前財務長孟晚舟引渡案在歷時兩年半後,其最後一場聽證會終於在18日結束,由於仍需幾個月的時間決定孟晚舟是否該引渡到美國面臨欺詐指控,加拿大法院將於10月21日宣佈裁決日期。加拿大政府檢察官弗拉特(Robert Frater)在聽證會接近尾聲時稱,孟晚舟的辯護在事實和法律方面都是「失敗」的,更強調孟晚舟得到公平審訊。
孟晚舟引渡案的最後一輪聽證會於18日結束全案審理,這場引發中國、美國以及加拿大三方關係陷入危機、並且歷時近1000天的司法程序終於宣告結束,而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表示,孟晚舟一案將於10月21日宣佈裁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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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日的聽證會上,控方律師弗拉特指控孟晚舟於2013年向滙豐銀行展示有關華為在伊朗業務的演示文稿時,涉及隱瞞華為與他們向伊朗提供服務的殼公司「星通科技」(Skycom)之間的真實聯繫,誤導滙豐銀行主管,導致後者持續向華為提供銀行匯款服務,促使滙豐面臨虧損以及違反美國制裁伊朗規定而被起訴的風險。
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則回應,滙豐完全知曉星通科技與伊朗之間的業務往來,並稱滙豐的聲譽即沒有受到重大損失,也從未因為制裁法面臨虧損,證明孟晚舟的行為並無對滙豐構成任何傷害。此外,辯方律師也指,美國在概述孟晚舟案件時誤導了加拿大政府,加上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對該案的評論影響了孟晚舟的審判,孟晚舟的行為亦未有構成詐騙,同時聲稱美國針對在香港發生的事情沒有司法管轄權。
弗拉特隨後反駁了上述論點,他表示,若孟晚舟對滙豐銀行主管「直言不諱」,那麽她當時就會清楚表明,「華為和星通科技皆與伊朗有業務往來,並持續與滙豐進行交易」。弗拉特認為,辯方律師「試圖完成艱巨任務」,以主張孟晚舟對華為和星通科技之間的關係描述沒有誤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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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堅稱,美國對孟晚舟的訴訟案是有效的,同時也強調引渡門檻低。另外,弗拉特在庭審最後階段時也稱,孟晚舟的抗辯「在事實上和法律上都是失敗的」,「在這個國家,沒人能比孟女士得到更公平的引渡聽證」。
無論如何,接下來將由霍姆斯依據證據決定孟晚舟是否在加拿大進行庭審,若霍姆斯最終作出引渡裁決,届時將由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是否交予美方;反之則是立即停止司法程序,當庭釋放孟晚舟。但分析人士認為,不管最終霍姆斯的決定如何,孟晚舟一案都有上訴的可能,最終或導致案件在加拿大境內被拖延數年。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