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罪成】張震遠串謀詐騙證監會及欺詐罪成,成為首名被定罪前行會成員
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商交所前主席張震遠涉嫌於2012至2013年擔任商品交易所董事會主席期間,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隱瞞財困。案件今年1月始在區域法院開審,今日(17日)區域法院被裁定張震遠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欺詐罪成,張震遠成為首名被定罪的前行會成員。而曾經出庭頂證張震遠的蔡達英,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罪,法庭亦會於今日處理其判刑。
其中一項串謀詐騙控罪是指張震遠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商交所的財務狀況,當時張震遠與蔡達英串謀詐騙證監會,容許商交所向證監會提交及準備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及報告,令證監會沒有撤回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另一項欺詐罪是指張震遠於2013年4月12日至17日期間,向吳海璇訛稱其名下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未抵押予其他人,從而騙得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交出3000萬港元。
控方指商交所2011年4月獲「自動化交易服務(ATS)」認可後,財務已日漸惡化,並透過7次開空頭支票、存入資金再轉走等伎倆壯大帳目結餘,以免ATS認可遭撤回。其後證監會發現張震遠訛稱獲3000萬美元注資,以及提交相關虛假文件,因而揭發本案。
張震遠2011年出任前特首梁振英的競選辦主席,2012年3月梁振英當選後,張震遠於同年7月獲委任為行會成員。2013年5月,商交所被證監會終止交易服務,張震遠辭去所有公職,2015年被高院頒令破產。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