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專欄】強積金:做個積金好僱主!要人對你好,先要對人好
準時提交強積金供款是僱主責任,但不負責任的僱主何其多,從積金局的執法紀錄可見一斑。雖然如此,有責任感,甚至為僱員做得更多的僱主亦大有人在,所以積金局為了表揚重視僱員退休保障的僱主及鼓勵僱主為僱員提供更佳的退休福利,積金局5年前開始便推出了「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
各位僱主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便合資格申請成為「積金好僱主」:
1. 參加強積金計劃達一年或以上
2. 履行僱主的法定責任,例如僱主必須為僱員參加計劃及作出供款等。
3. 為僱員提供額外退休保障,僱主須於計劃年度內符合以下最少一項條件:
●提供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供僱員選擇;或
●為僱員作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或
●為僱員提供與強積金制度有關的其他退休福利。
除了「積金好僱主」獎項外,亦有其他獎項,包括「卓越積金好僱主」、「電子供款獎」、「積金推廣獎」。適逢今年是嘉許計劃的5週年紀念,更設有「積金好僱主5年」獎項給連續5年獲嘉許的機構。「積金好僱主」自成立以來參加數目越來越多,上年獲獎的僱主已經突破1100名,可見僱主提高對僱員的關顧是大勢所趨。今時今日,要搵份好工難,要挽留好員工更難,要有好僱員,必先要成為好僱主。
提提大家,今屆「積金好僱主」申請日期將於6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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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 photos: Lawrence F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