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女神瑪莉嘉兒名曲 每逢12月登Billboard冠軍 每年靠此賺約2千萬版稅
每當聖誕節來臨,走到街上都會看見商家用心擺上聖誕樹、禮物盒及雪人等裝飾,還能聽到各種如《Jingle Bells》和《Santa Claus Is Comin’ to Town》等耳熟能詳的聖誕佳節名曲,而海豚音天后瑪莉嘉兒(Mariah Carey)所演唱的《All I Want For Chritmas Is You》更是聖誕必不可少。經過估算,這首傳唱度和播放量極高的歌曲每年的版稅費就高達250萬美元(約1950萬港元),讓瑪莉嘉兒就算不工作也能獲得驚人收入。
Photo from 瑪莉嘉兒臉書
每到12月,這首歌就會重新衝上告示牌排行榜冠軍,《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估算,這首歌為瑪莉嘉兒帶來的版稅收入高達6000萬美元(約4.6億港元),當中還不包括她額外的商演收入,相等於每年賺取至少1950萬港元。
《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是瑪莉嘉兒於1994年推出首張聖誕專輯《Merry Christmas》中的主打曲,全球銷量超過1600萬張,是20世紀最暢銷單曲第19名,也曾拿下「在美國單曲榜中排名最高的節慶歌曲(單一歌手)」、「24小時內,在Spotify播放最多次(女性歌手)」、「進入英國單曲榜Top 10最多個禮拜」等3項健力氏世界紀錄(Guinness World 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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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聖誕歌曲被翻唱重錄了許多版本,其中最廣為人知的便是與小賈斯丁(Justin Bieber)於2011年發行的雙人合唱版,曾登上美國公告牌排行榜(Billboard)第3名;瑪莉嘉兒也在2019年重錄了最新版本。
澳洲《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報道指出,瑪莉嘉兒與作曲家Walter Afanasieff只用了15分鐘的時間創作該曲,她受訪時也曾表示,聖誕節是她從小最喜歡的節日,所以創作時靈感不停湧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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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歌也讓她獲得了「聖誕女王」(Queen of Christmas)的佳名,但她在2021年3月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申請這個名稱的專利時,引起另外兩位也獲稱為「聖誕女王」的Elizabeth Chan和Darlene Love的不滿,最後美國法院以「聖誕節是給予而非索取的節日」拒絕了她的申請;「聖誕女王」的商標專利使用範圍涵蓋音樂、衣服、食物、保養品等產業。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