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OTT】台灣禁止代理內地OTT服務,愛奇藝、騰訊最快下月被逐出台灣?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於9月3日召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OTT TV專法)公聽會,台灣經濟部預告,將會新增「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而唯一一項就是禁止台灣任何單位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擔任OTT TV的監管機構,防止內地地區OTT TV(如愛奇藝、騰訊等)透過代理或經銷等方式在台非法經營。愛奇藝及騰訊旗下We TV暫不評論。
Photo from 愛奇藝網站
相關新法規預料將於9月3日正式落實,違反者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限期內不停止或改正者,將連續處罰。
市場預期,一旦「禁止事項項目表」正式公告及實施後,中國大陸OTT TV愛奇藝、騰訊等恐因無人代理,形同被「逐出」台灣。而業界分析,一旦政府強力執法,初期不會對台灣用戶權益有太重大影響,因為客服、繳款等都能跨境進行,影像傳輸也仍會正常,但業務執行速度可能會延遲,在台灣的各項戲劇宣傳、戲劇採購也會受到影響。
目前愛奇藝在台灣活躍用戶數高達200萬戶,若以不同裝置計算,影響更高達上千萬戶;而We TV母公司是騰訊,去年5月到台灣開站,代理商為任風媒體。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