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招聘】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招聘港澳居民,要求擁護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合資格的港澳居民可以參加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9個城市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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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自上月24日起實施,有效期至明年底,當中的港澳居民是指兩地永久居民中沒有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應聘者並需要提交「無犯罪紀錄」等文件。
此外,根據《管理辦法》,應聘者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維護祖國的統一、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國的統一、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獲聘用的港澳居民可享受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待遇。如果需要出國或者出境執行公務,需要將有關證件交由規定部門保管,如果因私事出國,需要執行國家和省的相關管理規定。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