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守則】證監會建議修訂REITs守則,放寬投資彈性及借貸上限
證監會就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建議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目的是讓香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進行投資時有更大靈活性。建議修改包括包括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少數權益物業;在取得單位持有人批准的情況下於投資物業發展項目時可超過現有的資產總值10%的上限;以及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借款限額由資產總值的45%增加至50%。證監會邀請公眾於8月10日或之前提交意見。
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屬於集體投資計劃,基金持有物業組合,主要靠投資房地產項目獲得租金收入,然後將除稅後的淨收益派息。目前港股有12隻房託基金,包括:領展(823)、置富(778)、冠君(2778)、越秀房託(405)、陽光房地產基金(435)、匯賢產業信託(87001)、泓富產業信託(808)、招商局商業房託(1503)、富豪產業信託(1881)、春泉產業信託(1426)、開元產業信託(1275)、睿富房地產基金(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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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這些在香港上市的REITs,投資的房地產項目主要包括辦公大樓、商場及酒店;有一些在外國交易所上市的REITs,會投資安老項目、數據中心或物流中心等等。
根據現時香港證監會的規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股息比率最少須達90%,即是要將最少九成除稅後淨收益分派予股東,相對而言,本港其他地產股或收租股,沒有硬性派息規定,公司賺錢可以不派息。
證監會曾於2014年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包括容許房託投資於金融工具及可以把資產價值的最多10%資金,投放於發展物業上,其後領展於2015年和南豐共同投得九龍東海濱道商業地,發展成甲級寫字樓海濱匯。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