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中央斥高院判《禁蒙面法》違憲:挑戰人大權威
高等法院昨日(11月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警方宣布暫定執行相關法例。支持「止暴制亂」的中央政府隨即反擊,批評高院的裁決挑戰人大常委會權威,不符合《基本法》,未知此舉是否意味中央將出「大招」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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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表示,對該判決產生的嚴重負面社會影響表示強烈關注,稱裁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將密切關注案件的後續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則表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對裁決表示強烈不滿,法工委亦對此表示嚴重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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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鐵偉稱,根據《基本法》第8條,包括《緊急狀況規例條例》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除與基本法有牴觸的予以保留,而1997年2月23日,人大常委作出的決定已經將《緊急狀況規例條例》採納為香港法律,認為法庭有關判決內容嚴重削弱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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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