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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峰專欄】內地海關與國知局雙劍合璧 令港商商標及版權獲更周全保護 附北上港企保護商標IP實戰貼士

【陳曉峰專欄】內地海關與國知局雙劍合璧 令港商商標及版權獲更周全保護 附北上港企保護商標IP實戰貼士

Business Bloggers
By 陳曉峰 on 23 Oct 2026
陳曉峰 Nick Chan 香港立法會議員 (法律界) 全國港區人大代表,執業律師,BBS,MH,JP 具跨界別科技背景的律師視角,長期關注創科、數據治理、網絡安全及數字經濟的合規與政策發展。善於把技術趨勢與法律框架、商業落地及風險管理結合分析,就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及數字資產等議題提出務實且具前瞻性的觀點,為讀者帶來獨特而深遠的見解。

本月(2026年10月)內地知產界最重磅的突破,莫過於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海關總署於10月8日正式簽署、並於10月14日對外發布的《關於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意見》。這份文件的出台,不僅重塑了內地邊境保護的執法生態,更為正在全力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香港,帶來了極具啟發性的制度鏡鑑與跨境機遇。

熟悉跨境貿易與實務運作的朋友都知道,十月是一個關鍵的分水嶺,一年一度最繁忙、最緊張的「黃金作戰期」。一方面,各類生產者往往在此時全力加班,企圖趕在歐美聖誕消費旺季前將產品搶運出海;另一方面,內地各級人民法院進入年終結案的衝刺階段,行政執法部門亦全面加緊巡查。更重要的是,隨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即將在202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內地的知識產權保護工具箱正在變得前所未有地鋒利,對於香港企業來說,你必須懂得如何主動拿起並善用這些工具。

一、拆解內地十月新政:國知局與海關「雙劍合璧」改變了甚麼?

過去,許多港商或外資企業在內地維權時,常感嘆「行政確權」與「口岸執法」之間存在信息時間差。有時某個惡意搶註的商標已被國知局宣告無效,但海關系統尚未即時同步;又或者在進出口環節遇到結構複雜的技術專利或近似商標爭議時,海關前線關員因缺乏專業技術判定支援,往往傾向保守,要求權利人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這次國知局與海關總署的「聯姻」,精準地打通了上述痛點,將帶來三大實質性變革。

首先是數據全面互通,實現「動態精準打擊」。國知局將定期向海關總署共享商標與專利的最新數據,包括馳名商標認定紀錄、被撤銷或宣告無效的商標清單,以及重大專利侵權行政裁決。這意味著,利用「無效商標」或「假專利」在海關渾水摸魚的空間將顯著收窄,海關的風險識別與權利核實能力亦將獲得國知局數據和專業支援的有力補充。

其次是引入專業外腦,讓海關敢於處理「硬骨頭」案件。《關於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意見》明確海關在執法中須參考國知局的侵權判斷標準,更關鍵的是,在遇到類似商品判定、近似商標混淆或複雜專利侵權等「疑難雜症」時,海關可以直接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徵詢專業意見。這項機制大幅提升了海關在扣留爭議貨物時的決斷力,讓許多原本需要耗費數月甚至數年打民事官司的案件,在口岸階段就能透過行政協同獲得快速解決,大幅降低權利人的訴訟成本。

第三是重點產業與馳名品牌獲「VIP級」優先護航。新政特別點名鼓勵擁有馳名商標、地理標誌(GI),以及國家重點產業商標及專利的企業積極進行海關備案,海關將結合產業政策與風險分析給予重點傾斜保護。這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知識產權保護已與國家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戰略深度綁定。

內地海關與國家知識產權局雙劍合璧,令港商的商標及版權獲更周全保護。

二、反觀香港:如何從「被動保護」邁向「國際知識產權定價與交易樞紐」?

看到內地執法機構透過數據共享與跨部門協同,將IP保護升級為護航經濟的利器,我們不禁要問: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香港,在國家的「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定位下,目前走到了哪一步?香港企業未來又該如何破局?

近年來,特區政府與業界在推動IP生態圈建設上確實交出了不少亮眼的成績單。在剛剛公布的《2026年施政報告》中,政府進一步深化了頂層設計,宣布成立跨界別的「知識產權貿易發展策略委員會」,並於今年第四季正式啟動「香港知識產權學院」,系統化培育專才。

在政策落地層面,我們看到三大支柱正在成形。

第一是稅務與估值雙輪驅動,激活無形資產變現。自特區政府落實「專利盒」(Patent Box)稅務優惠,將合資格專利及軟件版權產生的商業化利潤稅率由16.5%大幅削減至5%後,今年更準備提交條例草案,為購買IP或其使用權的資本開支實施扣稅安排,雙向降低交易成本。同時,去年推出的「知識產權融資沙盒」已錄得成功融資個案;配合今年第三季推出、獲撥款2,800萬元的「專利估值先導支援計劃」,以一比一配對為中小企提供最高8萬元估值資助,並由香港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HKTISC)提供國家標準專利質素分析,成功為銀行審批IP質押貸款「大派定心丸」,讓紙上的專利真正變成企業戶口裏的「真金白銀」。

第二是強化自主審查與專業規管。知識產權署持續壯大本地專利審查團隊,提升「原授標準專利」(OGP)在重點科技領域的自主審查能力,並正積極制訂本地專利代理服務的法定規管框架與註冊制度,這將大幅提升香港專利制度在國際上的公信力。

然而,面對內地與國際日新月異的競爭,香港絕對不能自滿於現狀。正如我多次在議會及專欄中呼籲,要成為真正的國際樞紐,我們還需要拆牆鬆綁,打造完整的「法律+會計+金融+科技」生態閉環,推動三項前瞻性改革。

首先,我們應擴大「專利盒」涵蓋範圍與建立自願登記系統。現行的稅務優惠主要聚焦於硬科技專利與軟件版權,但香港在流行文化、潮玩設計(如近年爆紅全球的Labubu、Molly等聯名效應)、影視品牌等文創IP領域同樣具備世界級優勢。我們應認真探討將文創及設計類IP納入稅務寬減的可行性。同時,針對版權「自動保護、無須註冊」導致交易時權屬證明困難的痛點,香港應建立一套結合區塊鏈技術的「自願性IP數碼登記系統」,為有意進行融資或跨境授權的企業提供官方認可的「數碼身份證」。

其次,必須標準化前置法律盡職審查(Due Diligence)。知識產權貿易不是買棵菜,而是一項高度複雜的系統工程。一項估值過億的專利,有沒有潛在侵權風險?院校與企業合作研發的成果,共同擁有權(Joint Ownership)是否清晰?我們應善用香港世界頂尖的普通法法律人才、熟悉國際準則的會計師與估值師,建立跨界別的「IP專家團隊」機制,將法律盡調列為IP融資與上市交易的標準前置程序。

再者,香港應建立「知識產權貿易交易所」。運用法律科技(LawTech)、Web3智能合約與代幣化(Tokenization)技術,讓香港本地創作者或科企可以將IP的未來收益權(如某漫畫角色未來十年的亞洲區周邊開發權)進行份額化拆分上市。透過智能合約實現版稅即時自動分帳,並在法律上做到「破產隔離」,徹底保障全球投資者權益。

三、港企北上應用IP實戰錦囊:如何善用內地「更鋒利的工具」?

法治與經濟,猶如河床與大河;河床夠穩,活水才能奔騰不息。當內地透過「國知局+海關」協同機制將保護河床築得更堅固、而香港又具備得天獨厚的國際化專業服務時,港資企業與創科、文創品牌在開拓內地市場或利用內地供應鏈時,該如何部署?以下為大家整理出五大實戰貼士。

貼士一:
切勿讓權利「睡在抽屜裏」,主動完成海關備案。

過去的傳統做法是只註冊商標或專利,待發現侵權貨櫃出口時才臨時找律師向法院申請禁令,既耗時又費錢。許多港商誤以為在內地拿到了商標註冊證或專利證書就萬事大吉。事實上,內地海關每天面對海量的進出口報關單,如果你的IP沒有進入「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備案系統」,海關關員在日常抽查中根本無從得知你的權利存在。隨着10月14日兩部門協同保護《意見》落地,海關與國知局實現了審查標準與數據對接。港企應趁著第四季聖誕出貨高峰期,立即檢視自身的核心資產……盡快完成海關備案,以便更有效地納入海關的主動保護和風險布控範圍,並借助兩部門加強協作後更及時的權利狀態核實機制,爭取在口岸階段攔截侵權貨物。

貼士二:
迎戰2027年新《商標法》,從「重註冊」轉向「重使用與管理」。

過往不少企業習慣「防禦性」盲目囤積大量不使用商標,或等到商標被搶註後才被動打無效宣告官司。距離2027年1月1日新《商標法》實施僅剩兩個多月,新法的一大核心精神是「打擊惡意囤積、鼓勵真實使用」,同時強化「撤三」(三年不使用撤銷)及使用義務。一方面,結合今次國知局與海關共享「馳名商標認定」與「無效宣告紀錄」的新機制,搶註者利用搶註商標在海關攔截真正品牌方貨物的空間將明顯收窄。但另一方面,港企自身也要注意合規風險。長期閒置不用的防禦性商標極易面臨被撤銷、甚至被認定為不當佔用公共資源的風險。因此,港企應立即對旗下的內地商標組合進行一次「大掃除」,聚焦核心業務類別,並建立數碼化檔案,妥善保存內地銷售發票、帶有商標標識的報關單、電商平台交易紀錄、廣告合約及展會照片等使用證據,確保每一件核心商標都經得起法律檢驗。

貼士三:
善用專業技術比對報告,激活海關「疑難案件」協同機制。

以前許多權利人認為海關不懂判斷複雜專利或擦邊球商標,因而放棄口岸維權,直接進入漫長民事訴訟。面對狡猾的侵權者使用「高度近似」圖案或在技術專利上做微小改動(等同侵權),現在新政明確賦予海關在疑難案件中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徵詢意見的機制。港企在向內地海關舉報或申請扣留侵權貨物時,不應只交一紙投訴信,而應聘請具備內地與香港雙重視野的專利代理人及知識產權律師,預先撰寫一份高質素的《技術特徵比對分析報告》或《商標近似及混淆可能性法律意見書》,連同國知局過往判例一併提交。當你提交專業、清晰的證據,將更有利於觸發海關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協同機制,提高口岸階段依法處理疑難案件的效率,並降低權利人其後訴諸民事訴訟的成本與不確定性。

貼士四:
高度警惕「定牌加工」(OEM)與跨界聯名中的侵權陷阱。

不少港企在與內地工廠、設計師或MCN機構合作時,僅簽訂簡單商業備忘錄,忽視衍生IP歸屬;又或者採取「海外接單、香港簽約、內地代工、全數出口」的OEM模式卻疏於查冊。必須提醒各位企業家,近年內地司法實踐對於「涉外定牌加工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的態度已經發生了深刻轉變,不再一刀切地認為「全部出口不在內地銷售就不構成侵權」,而是採取更嚴格的審查標準。如果海外客戶授權你的商標,在內地已經被他人合法註冊(甚至成為馳名商標),你在內地工廠生產並出口的行為,極有可能在海關環節被直接扣留並認定侵權。因此,港企在承接海外OEM訂單、交由大灣區或內地其他省市工廠生產前,必須引入前置法律盡職審查(Due Diligence),先查清該品牌或技術在內地是否存在在先權利及海關備案紀錄,並在代工或聯名合約中由兩地律師把關,清晰界定改進技術、外觀設計及聯名形象的產權歸屬與免責賠償條款,切忌「閉著眼睛開工」,避免日後反被代工廠或合作方「倒戈」控告侵權。

貼士五:
善用「香港確權融資+內地授權保護」的雙軌制架構。

過去部分企業的內地與香港公司各自為政,IP權屬混亂,難以向銀行申請大額信貸。對於正在做大做強的香港創科企業與文創品牌,最理想的頂層架構是充份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在香港,設立核心IP持有與研發中心,利用香港普通法系與國際接軌的優勢,與國際夥伴簽訂跨國授權或共同研發協議;同時申請政府的「專利估值先導計劃」及「知識產權融資沙盒」,將無形資產化為營運資金,並享受5%的「專利盒」利得稅優惠。在內地,則透過嚴謹且具公信力的跨境授權合約,將IP授權予內地子公司或合作夥伴生產銷售,並同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或「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最後對接至海關總署的保護系統。這樣既能為內地產生的版稅合法合規匯回香港建立更清晰的基礎,亦能充分利用內地行政執法與海關保護的協同機制,為核心IP在內地市場爭取更全面、更有效的保護。

知識產權的競爭,本質上就是未來經濟話語權的競爭。內地十月出台的跨部門協同保護新政,再次證明國家正以最堅定的決心,為創新者築起銅牆鐵壁;而香港特區政府亦正全方位鋪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高速鐵路」。

工具已經磨得無比鋒利,制度的春風亦已吹起。期盼我們香港的企業家、創科先鋒與文創才俊,能夠摒棄過往將知識產權視為「單純防守開支」的舊思維,主動出擊,讓法律保障權益,讓資本賦能創意,在國家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大潮中,乘風破浪,再創香港品牌的黃金時代!

各位讀者、商界與專業服務界的翹楚,你們在內地或海外進行IP佈局與維權時,曾遇過哪些棘手難題?對於香港建設知識產權貿易交易所,你又有甚麼寶貴建議?歡迎隨時將你的想法電郵至 nickchan@nickchanhiufung.com 歡迎交流,讓我們攜手為香港的經濟轉型出謀獻策!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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