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起搭巴士強制扣安全帶 違例最高罰5000元兼判監3個月 少年違規家長須代受罰

1.25起搭巴士強制扣安全帶 違例最高罰5000元兼判監3個月 少年違規家長須代受罰

Business News
By Finn Li on 09 Jan 2026

本月25日起,香港市民乘搭任何設有安全帶的車輛,包括巴士、校巴及旅遊巴等,均必須強制佩戴安全帶,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運輸署強調執行「有帶必戴」原則,並重申「邊個坐落張櫈就要負法律責任」;若少年乘客違例,法庭更可判處家長代繳罰款。

 

違例代價:高額罰款及坐監

是次修例旨在大幅加強對違規行為的阻嚇力。針對未有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的乘客,法例訂明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3個月。警方已表明會在法例生效初期加強執法力度與宣傳教育,期望市民能盡快適應並養成「自動自覺」的佩戴習慣,切勿因一時僥倖心態而以身試法。

 

適用範圍:任何車輛「有帶必戴」

新規例採取「有帶必戴」原則,其適用範圍不限於新登記車輛。不論車輛的新舊程度,只要乘客座位上已安裝安全帶,乘客便有法律責任佩戴。受規範的車輛類別相當廣泛,包括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私家小巴、貨車的後排座位、學生服務車輛(校巴)以及特別用途車輛。即使是舊款巴士,若其車廂內如上層車頭或下層車尾位置已安裝安全帶,乘客入座後必須立即扣上,並無豁免理由。

 

突發情況:遇上壞帶怎辦?

若乘客發現座位上的安全帶損壞或失靈,應第一時間通知車長或司機有關情況,並在安全及可行的情况下,主動轉至其他設有功能正常安全帶的座位。若在行車途中遇上警方截查,乘客應即時向執法人員表明所坐位置的安全帶已損壞,並解釋當時情況,執法人員屆時會視乎實際環境及證據作出處理,乘客切勿對損壞情況視而不見。

 

責任誰屬:少年違例罰家長

新例對隨車人員有清晰指引。旅遊巴導遊在車輛行駛期間必須坐下並扣好安全帶,如需向旅客解說,應安排在開車前或停車後進行。校巴保母則須在開車前確保所有學童已扣好安全帶;若行車途中發現學童鬆脫安全帶,應先作口頭勸喻,若無效,須待車輛在安全情況下停定後,方可協助學童重新扣上。

值得留意的是,雖然保母有監督責任,但根據運輸署引用《少年犯條例》,法律責任最終仍落在乘客身上。若違例者為未滿14歲的兒童或14至16歲的少年,法庭有權命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換言之,若子女在校巴或巴士上因貪玩或疏忽而未扣好安全帶,家長隨時需代為承擔法律後果及繳交罰款。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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