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本港法官匿名受訪 稱唐英傑案審訊失公平 香港法治趨向新加坡
今年7月27日,唐英傑因在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樣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遭法院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成為首宗在《港區國安法》下被定罪的「國安犯」。本港一名法官在接受美國傳媒Vice新聞匿名訪問時表示,唐英傑一案並不公平,對他的判刑也過於嚴重,更將其形容為「世界上最仁慈的恐怖分子」。
匿名法官:唐英傑審訊不公平
Vice新聞今日(21日)引述該名法官指,他個人認為唐英傑的案件並不公平,直言「法律不該是如此運作的」。儘管該名法官未參與審訊,但他基於以往的經驗表示,法院依據一個「令人質疑」的刑法概念理解對唐英傑的判刑過於嚴厲。他續指,唐英傑既沒有殺人也沒有縱火,更稱他是「世界上最仁慈的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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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於去年7月被捕後高等法院以「保護陪審員的安全」為由不設陪審團,最終又以三名法官審理此案。該名匿名法官透露,在唐英傑案件之前,他們從未聽説過高等法院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刑事審判,就算是涉及黑社會或反社會人士暴力案件,設有陪審團實際上是標準做法。他認為,如果政府要保護陪審團,「除了摒棄整個制度,一定還有其他方法。」
報道亦針對陪審團一事向司法機構查詢,後者回應稱《基本法》從來無保證審訊一定設有陪審團,並稱若陪審團和其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脅,可能損害正當的司法程序時,唯一能實現公正審判的手段即安排 3 名法官作裁決,以這種審判模式符合雙方利益。
匿名法官表示演繹政治口號正是最好交由陪審團以常識導向解決的問題,而非讓法官以過度拘泥於法律條文的方式處理,但隨著唐英傑的陪審團撤出,這一方法已變得不可能了。該名法官認為,對於本質屬於違反交通法例的案件而言,唐英傑的判刑太過嚴重,並指若唐英傑被控危險駕駛,其最多被判處3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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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香港法治或趨向新加坡
該名法官也在訪問結尾針對香港法治的未來表達看法。他對於香港法院的未來,以及法院在政治案件中保持獨立的能力並不樂觀,坦言香港未來可能會變得更像新加坡,雖然在商業法方面的影響還好,但在「刑事法和人權方面就有很大問題」。
香港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時表示,司法成員不應向傳媒談論有關政治、具有社會爭議或是未完結的法庭案件,當局不會就個別案件的司法裁決發表評論,當中包括那些「宣稱由法官發表的言論」。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