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風波】中港台明星連夜解約 以示愛國 陳奕迅、陳偉霆、彭于晏與涉事品牌割席
近日由H&M引發的新疆棉花事件持續發酵,中國網民發起抵制行動,中港台藝人亦紛紛加入「割席潮」,以示「愛國」忠心。截至為止,已有約51名藝人因新疆棉花事件與涉事品牌方終止代言合作,其中包括陳奕迅、陳偉霆、彭于晏等在內地有極高人氣的香港及台灣藝人。
由於明星藝人在社會輿論上有一定的引導作用,新疆棉花事件爆發後,代言相關品牌的藝人對事件的表態成了大眾焦點。繼早前H&M代言人火速割席後,陳奕迅和彭于晏相繼發出聲明,宣佈即日起終止與Adidas品牌的一切合作,並堅決抵制任何污名化中國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陳奕迅罕見就社會事件表態,且結束了與Adidas過去10年的合作。據悉,陳奕迅是在2011年被Adidas邀請成為代言人,還曾多次合作推出聯名商品,更有專屬「奕」字logo印在商品上。
另外,陳偉霆於25日也發佈了一條與TommyHilfiger品牌解約的聲明,並稱:「堅決反對任何污化及造謠中國的言論和行為,堅決維護祖國利益和尊嚴!」據悉,陳偉霆和TommyHilfiger的合作是今年一月份才開始的,而且陳偉霆拿下的還是該品牌的全球代言人。
藝人們為支持新疆棉火速割席以示表態,在微博受到很多內地網友的讚賞。但反觀這些藝人的Instagram評論區已淪陷在一片謾罵諷刺中,不少香港和外國粉絲對藝人此舉表示失望。
針對藝人是否需要為解約承擔賠償責任,主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為準。《觀察者網》援引上海博和漢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田思遠表示,明星代言合同中一般有「品牌方不得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的條款,藝人方可據此享有單方解約權。此外,即便雙方約定不明,藝人方亦可以根據《民法典》中「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的規定解除合同,而且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