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換名】米高佐敦勝訴 內地「喬丹」體育更名
在上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美國前NBA球星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控訴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名稱侵權案作出判決後,喬丹體育公司商號發生變更。據天眼查App顯示,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已於12日改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最初以喬丹元素從市場上獲益的喬丹體育,如今商號的改變將對品牌和客戶流失形成一定影響。
喬丹體育企業名稱近年來備受爭議。自2012年以來,米高佐敦以侵害商標權和姓名權,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起訴了喬丹體育,要求其撤銷78件相關註冊商標。對此,喬丹體育曾辯解,其用的商標人物手上拿的是乒乓球並不是籃球,與米高佐敦沒有關係,因此不構成肖像侵權。
該訴訟案經9年的時間終於暫告一段落,上海二中院於12月30日對米高佐敦控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做出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停止使用涉及「喬丹」二字的商號和商標。同時,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人民幣,及因本案訴訟所支付的合理費用5萬元人民幣。
在判決次日,喬丹體育公司曾表示,判決不會影響其對中文「喬丹」商標的合理使用權,指大眾能夠清楚分別兩者關係,公司將積極通過各種措施避免消費者混淆。不過,喬丹體育商號被判禁用後,改名為中喬體育,商標只保留了原有的圖案。公司亦對官網和商標進行全面整改和升級,突出產品名稱,淡化喬丹體育主體。
如今喬丹體育改名,令其失去了「傍名人」效應,知名度和客戶群體都可能面臨流失的問題。品牌的重生將需要投入更多的代價,來建立市場和客戶的熟悉與認知。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