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怪事】指控前上司每日放屁欺凌,工程師索償969萬港元
報道指,56歲的工程師David Hingst指控前上司Greg Short每日都會走到其細小、沒有窗的辦公室向他放幾次屁。Hingst在庭外表示:「他會在我後面放屁然後走開,每天會做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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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gst則會向其前上司噴除臭劑,又稱呼前上司為「臭先生」(Mr. Stinky)。
不過,前上司Short表示不記得自己曾在Hingst的辦公室放屁,但不排除自己偶爾會放一兩個屁。
此外,他指控前上司曾在電話中辱罵他,使用褻瀆性語言嘲弄他。他又指一直在公司被欺凌,直至2009年4月被解僱。公司則稱,解僱他是因2008年金融危機令到建築行業職位減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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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後判Hingst敗訴,又指即使指控屬實,放屁也不一定構成欺凌行為。Hingst打算就案件向澳洲最高法院上訴。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